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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商务局关于印发江岸区汽车消费促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经我局初审、第三方审计公司审计,拟对符合《通知》要求并按规定限额执行补贴的22家企业,进行补贴。现将初审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5月11日-5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异议,可致电江岸区商务局商贸发展科,联系电话:027-8290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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