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武汉市江岸区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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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1-25 15:46:00来源:武汉市江岸区信访局

                          2018武汉市江岸区信访局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主要职能

1、代表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转来涉及我区社会、经济、民生方面的信访事项;向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属单位转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直接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各个部门或跨县(市、区)的信访事项和重大、异常、突发性的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的上访秩序,接待到京、赴省、市上访群众。

3、承担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区领导批办信访事项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上级机关和区领导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属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我区进京非正常上访有关工作;协调我区赴省到市接访劝返处置等工作。

5、指导、检查基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革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承担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7、管理信访干部队伍,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信访局由机关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

()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信访局总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7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74.34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74.34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万元。(以上红色部分与收支预算总表的科目保持一致)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81.0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9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774.34万元,2017年预算增加527.18万元,增长213.3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27.85万元,2017年预算增加29.21万元,增长14.7%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在职及退休人员经费提高。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1.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6.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9.9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546.49万元,2017年预算增加497.97万元,增长1026.31%,增加信访维稳、解难工作经费500万(以前年度由大财政预留,2018年纳入单位部门预算),其中: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39.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体检、老干工作、党群工作,保障区信访局行政运行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购置办公设备、订阅报刊等。

2、专项工作经费7.1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信访接待、信访问题处理及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3、信访维稳、解难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会议及敏感时期我区驻京工作,解决重点街道及相关单位信访维稳经费不足,协调及化解信访积案等相关工作。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6.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职工教育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05万元。包括:

1.货物类3.0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用品3.0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部门预算中0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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