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汉市江岸区信访局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代表处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转来涉及我区社会、经济、民生方面的信访事项;向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属单位转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直接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各个部门或跨县(市、区)的信访事项和重大、异常、突发性的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到区委、区政府的上访秩序,接待到京、赴省、市上访群众。
3、承担督促检查上级机关和区领导批办信访事项落实情况的责任,拟订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上级机关和区领导交办信访事项的落实,向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属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我区进京非正常上访有关工作;协调我区赴省到市接访劝返处置等工作。
5、指导、检查基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革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承担区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
7、管理信访干部队伍,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信访局为一级行政预算单位。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信访局总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退休3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848.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48.74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48.74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3.65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18.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4.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51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61.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0.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848.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4.4万元,增长9.6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93.3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65.46万元,增长28.73%,2018年在职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61.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 20.09 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49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555.4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94万元,增长1.64%,增加后勤服务支出,其中:
1、部门日常工作经费48.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体检、老干工作、党群工作,保障区信访局行政运行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购置办公设备、订阅报刊等。
2、专项工作经费7.1万元。主要用于群众信访接待、信访问题处理及信访接待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3、信访维稳、解难工作经费500万元。主要用于重大会议及敏感时期我区驻京工作,解决重点街道及相关单位信访维稳经费不足,协调及化解信访积案等相关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3.3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73.22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61.7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49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0.0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包括:办公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3)公务接待费1.6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0.2万元,主要提高工作效率,厉行节约。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武汉市江岸区信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848.7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4.4万元,增长9.61%,主要是信访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量不断加大,相应经费开支也略有上升。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848.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3.65万元,占91.15%;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84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31万元,占34.56%;项目支出555.43万元,占65.4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5万元。包括:
1.货物类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用品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7.1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房的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具体见附件
附件:
- 表一:2019年江岸区信访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 表二:2019年江岸区信访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
- 表三:2019年江岸区信访局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
- 表四:2019年江岸区信访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 表五:2019年江岸区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 表六:2019年江岸区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 表七:2019年江岸区信访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 表八:2019年江岸区信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