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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落实情况及“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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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06 09:52 |  来源:区残联


一、编制背景

(一)江岸区“十三五”时期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成就

1、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1)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江岸区2016年投入资金70.44万元,为全区611名持证1、2级盲人发放安全生活辅具包,满足了视力残疾人的特殊需求;2017年为全区持证智力残疾人配备了防走失GPS定位手表;2018年把“为100户居家生活不便的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免费改造”作为区政府实事,结合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和残障人士的康复需求,实施个性化改造方案;2019年在塔子湖街建立区级残疾人辅具站,逐步扩大康复服务供给范围,满足了不同类型、不同程度残障人士的康复需求,基本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2020年开展大龄孤独症及智力障碍人士康复试点计划,拓宽了对残疾人康复需求的覆盖面。

(2)助残补贴按时发放

“十三五”期间,江岸区共为418726人次累计发放各类补助10945.6万元。其中,为18383户一户多残家庭发放补助,金额466.67万元;为94297名精神、智力残疾人居家发放养护补贴,金额1287.5万元;为48973名精神残疾人服药发放补贴,金额2381.98万元;为469名智力残疾单亲家庭提供托养服务,金额26.74万元;为55308名严重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居家护理服务,金额896.93万元;为1673名下肢残疾人发放代步车燃油补贴,金额435万元;为2964名听力言语残疾人发放信息补贴,金额104.52万元;为62229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金额2247.8万元;为94064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金额1422.57万元;为1380名14岁以下持证残疾儿童和17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发放慰问金,金额1157.4万元;持续为全区持证的24192名残疾人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金额348.1万元。各类补贴的按时发放,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有效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2、残疾人生活质量日趋提升

(1)康复工作体系逐步完善

“十三五”期间,江岸区建立起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以街道为中坚、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的康复服务网络。“十三五”期间,为全区提供康复服务3000人次,金额4030.3万元,精准康复服务率达80%以上。同时为加强辖区精神病人稳定期的管理工作,以百步亭社区为试点单位,开办了江岸区第一家精神残疾人的“阳光驿站”。

(2)培训就业效果明显

“十三五”期间,江岸区新增残疾人就业813人。为2059人次提供undefined、电脑入门、手机维修、家电维修、烹调、月嫂、插花、创业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通过完善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探索出残疾人分散就业、规模就业、居家就业和体面就业的实践机制,构建出残疾人“阳光就业”、“阳光创业”的江岸模式。并连续两年组织残疾人协理员参加中国残联及清华大学联合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指导员远程教育培训,培训人员共计462人次。

(3)文体活动精彩纷呈

“十三五”期间,江岸区大力推动残疾人开展文体活动,实施“文化助残”工程,通过“残疾人文体艺术周”,开展残疾人“读书之城”、书画交流、文娱表演、体育竞赛等活动,打造了“文化助残”品牌。江岸区借助各类传统节日、各类残疾人纪念日、其他纪念日等,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庆祝、纪念活动,保证每年组织2个大型节目,加大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力度。

在文化进家庭“五个一”项目活动方面,江岸区组织了盲人读书社,组织盲人开展读书活动,并开展“纪念孔子诞辰读经典”、国学知识竞赛等活动,已经完成“开展活动五年累计20场(次)”的目标。

在推进残疾人特艺人才“十百千”工程方面,成果突出,效果显著。目前已完成4个区级残疾人文体培训基地设立工作,其中残疾人飞镖运动训练基地是湖北省第一家也是中国残联体育示范基地。江岸区先后举办“全区残疾人轮椅太极功夫扇培训班”和“全区残疾人象棋轮训班”并常态化,承办武汉市第十届运动会暨武汉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象棋竞赛。

“十三五”期间,江岸区培养了大量文体人才,到2018年超额完成“培养出5名能在武汉市残疾人文体领域有影响的优秀人才”目标。截至2020年已完成“五年累计残疾人参加文体活动1.5万人(次)”目标。积极组团参加全国、省、市残疾人赛事,并取得优异成绩。

3、扶残助残氛围更加良好

(1)组织队伍建设更加深入

秉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理念,残疾人工作队伍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廉政宣教月”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纪律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不断改进。残疾人工作队伍深入各街道开展调研,掌握基层残疾人工作动态,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指导、帮助各阳光家园开展工作。及时传达和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坚持定期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2)信息化建设日趋完善

辖区坚持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残疾人工作网络、康复网络、就业网络等信息化网络,为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快捷优质的信息支撑服务。按照《创建全市残疾人示范街道》的工作要求,结合创建经验,全区各街道依据标准不断规范,提高街道残疾人工作水平。

(3)社会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江岸区坚持统筹兼顾,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巩固提升文明创建成果,加强保密教育,杜绝了失泄密事故的发生。加强档案管理,残疾证换证复查工作实现了省一级达标。完善区、街、社区三级志愿助残服务网络,组建区级助残志愿者服务大队1个,街道助残志愿服务中队17个,社区助残志愿服务小队131个。认真开展爱卫工作,打造整洁优美的办公环境,为江岸区残疾人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4、残疾人素质普遍提高

(1)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到位

“十三五”期间,江岸区全面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积极推进全纳教育、融合教育。初步建立了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起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局面。

(2)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社会力量兴办的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解决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孤独症、智障儿童青少年义务教育的“短板”问题。试点大龄孤独症、智障、青少年居家生活和社区融合能力培训项目,提高了残疾人融入和回归社会的能力。

(3)残疾人依法undefined能力进一步加强

江岸区高度重视普法和法治建设工作。为提高残疾人工作者及广大残疾人法律意识,积极开展学习、讲座等形式的普法活动,让残疾人知晓、理解各项权利的内容和含义,教育引导残疾人合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耐心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通过对重点对象细致的解释和周到的服务,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平安和谐,未发生残疾人进京赴省到市非正常undefined或残疾人权益受侵害案件。

(二)“十三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经验

1、坚持以残疾人为本的理念

江岸区始终把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作为残疾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残疾人迫切需要而又可能满足的基本需求,重点抓好康复、教育、就业等受益面广、适用有效的工作,以业务促建设,以建设带业务,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逐步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需求。同时,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以平等权利、同等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重视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作用,唤起残疾人的参与意识,调动残疾人的自身潜能,激励自强精神,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

2、坚持社会化工作方式

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构成的复杂性,分布的普遍性,需求的多样性,参与社会生活的全面性,涉及工作领域的广泛性,决定了残疾人事业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区残联充分发挥自身“亦官亦民”的定位优势,积极运用社会化的工作方式,把政府的和社会的力量都动员起来,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不断完善开放式、社会化、共融共建共享的发展格局,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更好地发展辖区残疾人事业。

3、坚持实行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发展方针

“十三五”期间,江岸区始终坚持每年办好一件实事,优先解决残疾人迫切需要、又有可能满足的基本需求。优先解决残疾人反映突出、要求迫切、适应面广的实际困难。重点实施受益面广、见效快、效益好的项目。同时,不断完善辖区内残疾人事业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稳定增强服务能力,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奠定基础。

(三)机遇和挑战

据《残疾人蓝皮书: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报告(2020)》中的数据显示,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稳步上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其中多次提及残疾人事业发展方面的内容,如帮扶残疾人就业、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完善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等,为“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方向和依据。近年来,残疾人事业良好的发展态势和新时期宏观政策背景为江岸区开创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了新的机遇,但同时江岸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还面临着以下挑战:

1、特殊教育体系不完善

“十三五”期间江岸区积极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有所发展,但仍面临挑战。目前在特殊教育领域的财政投入相对较少,缺乏资金保障,特殊教育学校数量和规模有限,师资队伍专业化程度较低,无法满足适龄残疾人对特殊教育的需求。

2、残疾人就业不充分且质量低

由于工作地较远、工作待遇较低、适合残疾人的岗位较少,以及残疾人整体职业素质偏低,主动就业意识不强。因此虽有不少的用人单位向市、区发布了招聘残疾人的简章,但残疾人成功就业率不高,且已就业的残疾人多从事简单的劳动密集型工作,获得的报酬有限。

3、残疾人社会稳定压力较大

2019年江岸区正式开展残疾证换证工作,由于换证工作涉及的残疾人数量大,时间跨度长,面临诸多的历史遗留问题。同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群众反映的问题越来越复杂、涉及的部门会越来越多、触及的层面更深,解决起来也更有难度。

4、服务体系及设施亟待完善

残疾人阳光家园发展水平仍参差不齐,康复场地、服务设施、专业人员和经费等仍缺乏制度保障。大龄孤独症托养康复需求较大,同时面临着较大风险。

5、残疾人老龄化严重

老年残疾人兼具“年老”和“残疾”双重特征,是最弱的弱势群体,江岸区50岁以上的残疾人约占残疾人数的70%,与残疾老年人相关的养老和照护服务需求较大。

二、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巩固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和福利制度,提高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为残疾人提供均等化、便利化、专业化的公共服务,鼓励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社会融合,为残疾人事业现代化打好制度基础,不断促进残疾人的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坚持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解决当前的民生问题与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相结合,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市场联动,更大限度发挥社会力量;坚持统筹兼顾和分类发展,形成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发展思路。

(二)发展目标

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推动形成全覆盖、多层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继续提高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残疾人健康状况,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推动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使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

社会保障: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提标扩面,落实困难残疾人就学补助和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和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等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

公共服务:建成比较完善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便利化发展,综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使广大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全面小康。 

康复服务: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建设。完善全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加强康复机构建设,培育更多康复人才,普及基础康复知识,提高残疾康复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残疾人对康复服务的需求。

就业创业:加强对残疾人的就业培训,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合适的岗位,通过多种渠道推动残疾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提升残疾人家庭的收入,使残疾人安居乐业,生活更加殷实、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社会环境:残疾人平等权益得到更好保障,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文化体育生活更加丰富,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和能力持续增强,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深入。无障碍环境不断优化,形成残健融合的良好社会环境。

专栏1  “十四五”主要指标确定(预估)情况

主要指标 指标 备注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 100% 根据符合政策的残疾人实名信息动态管理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比例 100% 根据符合政策的残疾人实名信息动态管理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人数 500人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5%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85%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85%

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居家无障碍(适老化)改造覆盖率 80% 根据需求动态变化

街道、社区残疾人服务机构设施覆盖率 80%

三、主要任务(计划)

(一)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

1、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

进一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医疗救助制度和商业保险制度为基础,康复医疗救助制度和就业促进制度为补充,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和社会互助制度、社区服务保障为配套的残疾人生活保障体系。推动扩大低保覆盖面,实行“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对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不超过本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水平、靠家庭供养的成年一级、二级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进行单独施保。健全对因灾、因病及意外伤害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加大救助力度。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2、推动两项补贴制度提标扩面

推动动态提高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逐步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加大对低收入、支出型贫困残疾人家庭政策帮扶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给予生活扶助。将各类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逐步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积极探索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进行补贴。严格界定护理补贴发放对象范围,规范护理补贴发放审批流程。

3、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力度

推动残疾人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险参保率进一步提升。探索开辟残疾人社会保险新渠道,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鼓励开发残疾人养老、重大疾病、财产信托等险种,满足残疾人多元化、个性化防范风险的需求。

4、完善残疾人住房长效救助机制

将辖区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优先保障残疾人基本住房,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优先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专栏2  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项目

1.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就业脱贫的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落实和监督管理,解决好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

3.精神残疾人门诊医药费保障。将精神残疾人服药纳入门诊慢病管理,对重度精神残疾人门诊治疗性基本药物纳入门诊特殊疾病或参照住院进行管理和支付。

4.残疾人信息消费支持。合理降低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等服务费用,减免残疾人使用助残公益类APP流量资费。

5、加快发展残疾人托养照料服务

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会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实现与儿童、老年人护理照料服务体系的衔接和资源共享。优化“阳光家园”建设,通过日间照料机构和专业托养服务机构,为智力、精神及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生活照料和学习交流等方面的服务。拓展居家养护服务方式和内容,推进以老养残家庭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6、落实伤残军人和伤残民警抚恤优待

落实相关政策,妥善解决伤病残军人生活待遇、子女上学、家属就业等现实困难,帮助伤残军人、伤残民警优先享有普惠性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专栏3  残疾人公共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走访探视服务。及时把握辖区内残疾人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开展走访探视,及时解决困难问题。 

2.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为有长期照护需求和意愿的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建立专门的示范性照护服务机构;依托公共服务设施,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日间照料、居家服务、邻里照护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化照护服务。

3.就业年龄段残疾人托养服务。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阳光家园”),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等提供护理照料、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职业康复、劳动技能培训、辅助性就业等服务。 

4.以老养残家庭照护服务试点。开展无法互相照料的老年人和成年残疾子女共同入住养老机构或残疾人照护机构的试点工作。

5.残疾人家庭支持和社会工作。鼓励开展残疾人社会工作服务,为残疾人及其家庭建立社会支持网络,增强社会参与能力,让更多残疾人及其家庭有“微信群”、“朋友圈”。重点加强对残疾儿童、残疾妇女、老年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关爱服务。 

6.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中困难残疾人急难救助。对因疫情防控在家隔离的残疾人,要落实包保联系人,加强走访探视,及时提供必要帮助。因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残疾人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残疾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7、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中对残疾人的保护

把残疾人列为重大疫情、自然灾害、安全事故中重点保护对象。加强残疾人集中场所、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全保障和应急服务能力建设。基层社区积极协助残疾人应对突发灾害事故。开展残疾人应急灾害宣传,帮助残疾人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二)强化残疾预防

1、加强残疾预防组织领导

积极推进0-6岁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治疗、早期康复的有序衔接,建立综合性、社会化的新生儿出生缺陷、残疾儿童筛查、申报、预防和联合防治网络。加大对残疾预防人才培养、设施设备和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强化专业医疗康复机构对社区康复的业务指导,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

2、建立和完善监测网络

形成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化的监测模式和统一的残疾报告制度。强化信息收集和研究,建立健全卫生健康部门与残联定期信息共享机制,实施重点干预工程。大力关注残疾人心理健康,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心理干预,特别关注曾感染新冠肺炎康复残疾人的心理健康,强化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服务,预防和减少精神残疾发生。定期调查残疾状况, 分析致残原因, 对遗传、疾病、药物、事故等主要致残因素实施动态监测。

3、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

鼓励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区卫生服务站点广泛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公民学习残疾预防知识和技能,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和康复的意识和能力。倡导早期干预和早期康复训练,减轻和控制残疾发生率。

(三)提高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

1、完善全区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

以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为重点,采取政府购买、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实施精准康复。优化和完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展基本康复服务内容;发挥重点医疗机构和康复机构在业务指导与人才培训方面的资源优势,指导社区和家庭为残疾人实施专业化的康复服务,形成较为完善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发挥儿童医院、精神卫生中心等单位在残疾人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作用,提升残疾康复服务质量。探索应用“互联网+”等新技术,加强残疾人康复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健康管理,做好残疾人及其家属的康复知识和技能培训,发放残疾人居家康复读本并进行后续随访指导,提升家庭康复能力,促进家庭健康管理。

2、加强康复机构建设

举办公益性康复机构,将康复机构设置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多种形式举办康复机构。加强康复人才教育培训培养,不断提高康复服务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等监管,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指导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与医疗、教育机构等合作,实现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运行机制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康复服务能力和覆盖率。

3、继续落实和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提供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基本康复服务。根据残疾儿童实际康复需求,适时调整救助项目、范围和标准。对残疾儿童救助项目和定点康复机构实施动态管理,组织开展救助工作日常管理,加强项目监管。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队伍的服务能力。

4、推动大龄孤独症居家生活能力和职业康复试点工作

依托民营机构为大龄孤独症提供居家生活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营造积极、包容、支持性的融合康复环境,通过训练不断发展个人的生活能力、工作技能、社交技能等,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向成人期的转衔过渡。

5、完善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体系

将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轮椅、拐杖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加强辅具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建设投入,提高评估能力,发掘残疾人真实需求。发挥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作用,搭建“互联网+辅具适配服务”网络平台,使辅具适配服务更加精准化、专业化、便捷化。加强辅具知识的宣传,为残疾人免费提供使用辅具的方法指导。

专栏4  残疾人健康和康复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普遍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2.孤独症康复服务提升计划。新增康复定点机构,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依托民营机构为大龄孤独症提供职业技能训练,推动大龄孤独症康复试点工作;引入先进经验,探索具有推广价值的技术规范和服务模式。

3.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依托辖区内的精神卫生中心等医疗资源,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建立完善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

4.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着力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开展残疾儿童辅具评估适配工作,实现残疾儿童辅具全覆盖。

5.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为残疾人提供专业评估,进行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力争对符合条件且有电动轮椅需求的残疾人实行采购补贴全覆盖。

(四)促进残疾人及其家庭就业增收

1、依法维护残疾人就业权利

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政策规定,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公示制度,将安置残疾人就业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范围。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增加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的奖励。重点关注残疾人遭遇就业歧视、同工不同酬等不正当用工问题,严肃查处不依法与残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歧视残疾人行为,维护残疾人劳动保障权益。

2、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

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建立残疾人就业支持体系。稳定发展集中就业,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落实集中超比例安置奖励、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无障碍设施改造补助等政策。大力推进电商助残,实施电商就业助残计划,鼓励电商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探索拓展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新模式,支持残疾人以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性岗位、居家就业、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就业增收。

专栏5  残疾人就业补贴奖励和就业服务重点项目

1.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补贴。对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残疾人给予经营场地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设施设备补贴、公用事业经费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 

2.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对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给予机构建设、场地租金、机构运行、无障碍改造、生产设备和辅助器具购置等补贴。

3.安排残疾人就业援助岗位。按照“因事设岗、适度开发、按需定员、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开发,安置符合政策条件且有就业意愿和就业能力的失业残疾人,优先安置大龄失业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残疾人,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援助制度,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4.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5.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推进项目。通过广泛整合社会资源,搭建最困难群体就业、职业康复平台,最大限度促进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

3、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和援助

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加强对残疾人的职业指导。提高残疾人培训的针对性,运用专业手段向残疾人提供职业能力评估、职业生涯设计、求职咨询等就业服务。定期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加强残疾人教育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单位之间的转介服务。加强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改进对残疾人的就业服务。

4、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组织残疾人参加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残疾人工匠大赛,培养造就更多的残疾人技能型人才。

(五)提高残疾人教育水平

1、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全覆盖

推进发展残疾幼儿学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学前教育。普通公办幼儿园创造条件接受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鼓励儿童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开展学前教育,加大对孤独症等重度残疾幼儿学前康复教育机构扶持力度。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提高特教学校招生能力,组织开展送教上门,规范送教服务并达到全覆盖,探索个性化和医教结合的教学模式。

2、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

切实解决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问题,提高残疾人教育普及水平。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加大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和教学资源的投入,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高水平、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建设综合性、符合国家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特教教师队伍,合理设置特教课程,提高特教学校教学能力,切实发挥特教学校的骨干作用。加大随班就读工作力度,全面推进融合教育。积极推进教育部门强化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完善随班就读保障体系,重点加快推进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和专兼职资源教师配备工作。建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健全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机制,对适龄残疾儿童及其家长提供就学指导以及咨询服务。加快建设残联、教育、卫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为残障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和康复服务。对暂不能入学的残疾儿童实施送教上门。

3、创新特殊教育办学模式

大力推进学校教育、医疗康复和职业训练相结合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提高康复和教育服务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教育培训机构。向具有教育资质并愿意招收残疾人进行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的民办机构购买服务。

4、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助学体系

加大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建立惠及学前至高等教育阶段所有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全覆盖资助体系,并适当提高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资助水平,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训练和生活费给予补贴。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两免一补”补助水平。为在全日制高校注册就读的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按照相应标准补贴学费。

(六)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1、加强残疾人法制体系建设

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区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高残疾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把残疾人法律服务向社区延伸,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

2、深入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

着力解决残疾人普遍性、群体性的利益诉求。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条件的残疾职工办理相关手续,残疾职工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加大对困难残疾家庭的法律援助。

3、完善残疾人工作机制

将残疾人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根据各类别残疾人的不同特点、需求,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解决残疾人在社会保障和服务等方面普遍性、群体性的权益诉求。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案件协调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七)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

1、推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

认真贯彻《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健全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推进老旧社区改造同步无障碍建设,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示范区创建活动。加强对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监管力度,保障无障碍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提升无障碍建设的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大对任意破坏、非法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

2、加快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程

继续实施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项目,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逐步提高改造补贴标准,结合区旧房改造项目、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提高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覆盖面和受益率。

3、推进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

大力推进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无障碍。加大在公共服务领域信息无障碍投入,推进政府信息以无障碍方式发布,逐步实现公共服务机构、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加强残疾人无障碍应急救助服务。鼓励支持手机电脑和互联网等通信设备的信息无障碍技术、产品为残疾人进行无障碍业务服务。落实盲人、聋人网络流量优惠、软件和设备配置等特定信息消费支持政策。

专栏6  无障碍服务重点项目

一、基础设施无障碍

1.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全面推进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单位、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并优先推动特殊教育、康复、托养、社会福利等残疾人服务机构,残疾人就业单位无障碍改造。

2.社区和家居无障碍。居住建筑、居住小区建设无障碍设施;为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家居无障碍改造。 

3.无障碍厕所。继续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旅游景区等无障碍厕所建设。 

二、信息无障碍 

1.互联网信息无障碍。加快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网站和网络购物网站等无障碍改造。 

2.自助服务终端信息无障碍。推动新闻资讯、网络购物、金融服务、市政服务、医疗健康、旅游出行、学习教育、文化休闲等领域移动互联网应用的无障碍改造。

3.公共场所信息无障碍。实现公共服务场所普遍配置信息无障碍设施设备,逐步实现公共服务机构的信息无障碍。

(八)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环境

1、加强宣传,优化环境

围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要活动和重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形成规模效应,努力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2、丰富残疾人体育文化生活

创新推动残疾人特艺人才培养,扶持发展特殊艺术,有效探索残疾人艺术作品市场化路径及规律。积极参加全国、省、市重大体育赛事,争创佳绩,展示残疾人自强风采。吸引更多残疾人参加群众体育活动,将残疾人作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重点人群之一,公共文化惠民工程、全民健身工程、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机构和基层综合性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要提供适合残疾人的服务内容和活动项目,并提供无障碍服务。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残疾人阅读推广等群众性文体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

专栏7  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重点项目

一、残疾人文化服务 

1.群众性文化活动。鼓励残疾人参加公共文化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周”等残疾人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2.“五个一”文化进家庭、进社区项目。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开展“五个一”文化服务(读一本书、看一场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依托社区文化设施,增添必要的文化设备,创建一批残健融合文化服务示范中心。

3.盲人文化服务项目。为盲人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大字读物、数字阅读、无障碍版本的影视作品。

4.特殊艺术推广项目。鼓励残疾人参与艺术创作,支持残疾儿童少年艺术教育。 

二、残疾人体育 

1.残疾人奥运争光行动。建设复合型训练团队,提高残疾人体育训练保障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2.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行动。结合全民健身计划,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体育活动;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体育进家庭服务。

3、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

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助残扶贫、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鼓励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的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发展,引导公益慈善组织重点参与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辅具产品开发、提供康复护理服务,采取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在资金、场地、设备、管理、岗位购买、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企事业单位要增加社会责任感,国有企业应带头履行应尽义务,共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鼓励慈善公益组织积极为残疾人事业筹集善款,开展爱心捐助和社会公益活动,培育残疾人慈善项目品牌。

4、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服务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服务记录、组织管理、评价激励、权益维护和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等机制,打造一支长期稳定的助残志愿者队伍。推行结对接力等服务方式,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支教助学、社区导医、文化体育、出行帮助等服务。促进志愿助残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专业化和有效化。

5、加快发展残疾人服务业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形成多元化的残疾人服务供给模式,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统筹规划残疾人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中小企业,培育一批残疾人服务龙头企业,在用地、金融、价格等方面给予优惠,在人才、技术、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支持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以培育推广残疾人服务品牌和先进技术为重点,加大政府采购力度。落实国家有关残疾人服务相关职业设置、专业技术人员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的规定,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适合残疾人的保险产品。

6、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

积极培育社会助残组织,创新社会助残组织管理,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康复教育、托养照料、法律援助、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方面的作用。支持残联系统服务机构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服务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完善科学评估机制,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对残疾人服务供给的放大效应。

7、培育和发展助残社会组织

鼓励社会助残组织的发展,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康复教育、托养服务、法律援助、社会融合、心理疏导等多方面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提供管理和人员培训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助残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组织给予扶持培育。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优化服务质量评价监测体系。

8、重视和加强残疾人事业理论研究工作

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决策为目的,开展调研课题,通过政府购买与理论研究单位、高校合作,及时提供调研成果。鼓励机构开展时间探索和理论研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新思路。

(九)强化组织建设和基础建设

1、加强服务设施建设

强化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服务设施建设,改扩建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中心),推进全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持续运行和良性发展,提升街道、社区为残疾人服务能力。

专栏8  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重点项目

1.建设区级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1所康复医疗、康复教育、康复工程、康复人才培养相结合的综合性康复机构,为各类残疾人提供专业康复训练,开展康复工程及社区卫生服务等业务项目。

2、加强残联系统队伍建设

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残联干部的培养力度,探索在残联系统设立干部基层锻炼岗位。加大区、街镇两级残联党建、职业道德教育和人才队伍培养。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服务残疾人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规范完善专门协会工作机制,加强协会制度建设,提升协会依法治理水平。大力发展一线助残机构社会工作队伍,不断锻炼提升助残社会工作者开展群众工作、链接社会资源、引领志愿者服务和行政管理的能力。

3、加大社会人才培育引进

积极做好各类专业人才的培训、引进工作,不断完善专业人才的评价办法和激励机制。积极培育专业助残类社会组织,发挥社会支持和市场推动作用。挖掘志愿者力量,统筹好志愿者的招募、管理、服务、激励等工作,探索形成社工引领义工开展服务,义工协助社工改善服务的“双工联动”机制。

4、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积极开展街道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阳光家园)建设和残疾人自强互助社建设。充分整合利用街道现有的卫生机构、福利院、学校等公共服务机构,实现资源共享。夯实以社区为基础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强化残疾人社会工作和家庭支持服务。加强残疾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运行机制。大力支持社会组织到基层社区开展助残服务。扩大党员助残志愿服务队规模,积极培育支持残疾人社会组织开展助残服务。严格规范残疾等级评定,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

5. 大力推进智慧助残工作

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优化残疾人就业创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建设残疾人服务大数据,推动精准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建立信息化的残联业务流程应用,全面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项目信息化办理工作模式,实现数据资源集中管理,信息网络节点实现街道、社区的全覆盖,完善信息化运维保障体系,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化支撑。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审查机制,大力提高网络和信息安全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的领导,完善组织实施机制

要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各级党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更好履行政府责任、提升政府效能,形成统一协同高效的治理效能,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市场推动、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生动局面。

(二)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实施监测评估 

相关部门要根据有关职责分工,制定涉及本部门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实施方案,明确领导分工和具体人员,强化执行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领导责任和实施职责,加强督查,把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实到细。

建立健全年度监测评估机制,完善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机制。各部门要针对本领域重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评估,充分借助智库等专业资源,全面开展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同时强化人大监督的作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挥残疾人、残疾人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的桥梁和监督作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把规划蓝图变成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效。

(三)加强统筹协调,抓好重点项目落实

加强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推动重大工程项目加快实施、重大改革政策尽快落地,形成更加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同时要加强对预期性指标的跟踪分析和政策引导,完善相关指标的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确保主要指标顺利实现。

(四)加大财政投入,形成多元投入格局

争取财政加大对残疾人保障和发展的投入,合理安排经费,资金向需求量大、实施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残疾人服务项目倾斜。引导社会资本、慈善捐赠等资金支持残疾人保障和发展,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格局。

(五)提高服务能力,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基层残疾人服务机构全覆盖,持续运行和良性发展,提升街道、社区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推动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纳入“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开展“互联网康复”,推动康复服务到基层、入社区、进家庭。

健全基层残疾人组织,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不断加强街道残联和社区残协规范化建设,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健全组织,稳定队伍,明确职责和任务,规范工作程序,切实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提高残疾人服务人员专业技术和技能人员职业能力,加快培养残疾人服务专业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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