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

智能助手 长者专区 残疾人专区 无障碍繁体登录注册

江岸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414号提案的答复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2-06-13 17:18 |  来源:政府办


江岸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

20220414号提案的答复

一、关于尽早解决小区缴费的问题

融科天城三期2012年交付使用,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费标准为2.85元/平方米。2015年成立了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2016年12月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了“续聘物业公司、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事项,物业服务合同明确了高层住宅的物业费由2.85元/平方米阶梯式调至3.85元/平方米。2017年1月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标准收取物业费。部分居民对此提出质疑,2018年、2019年先后向江岸区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融科天城三期业委会作出的《关于续聘第一太平融科物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决议》,经市、区两级人民法院判决已驳回诉颂。

后经我区有关部门反复沟通协调,物业公司从企业长期发展以及当前疫情形势等综合因素考虑,同意从2022年4月9日将物业费由3.65元/平方米下调至2.85元/平方米。之后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均缴纳了拖欠的物业费。目前,小区物业费缴费问题已解决。

二、关于无条件支持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问题

2018年融科天城三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解散后,街道、社区多次推进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少部分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强烈要求参加业委会候选人报名,根据《融科天城三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七条“业委会委员应按时缴纳物业费”的条款,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不符合业委会委员的条件,不能参加业委会候选人报名。街道、社区、律师等虽然做了大量协调工作,但部分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仍通过多种途径反映个人诉求,强烈要求参加业委会候选人报名和换届选举,导致推进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长期受阻。

2022年4月物业公司下调物业费收费标准后,少部分业主按照标准缴纳了物业费,符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可参加业委会候选人报名。

目前,街道、社区正在依法依规指导筹备组继续推进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正在组织推进选举工作,部分业主已向筹备组提交了参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报名申请。

三、关于街道、社区为民服务的问题

我区高度重视基层社区治理、为民服务工作,区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多次深入居民中听取意见和建议,整合链接资源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街道和社区采取多种方式引导业主、居民参与小区治理,组织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共商共治共管共建小区。在社区设置“小巷议事厅”,通过多方协商,共同解决小区治理难题。

四、关于加强小区卫生整改,打造洁净、精致化社区和街道的问题

融科天城三期是一个开放式小区,15分钟生活圈给居民带来购物、休闲、就餐等便利,同时也对小区环境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关于小区环境卫生的问题,在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清扫保洁的同时,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运输的要求,在融科三期大力推行垃圾分类工作,设置分类收集亭3个,安排专人负责垃圾分拣和引导居民源头分类,加强分类宣传,定期开展积分兑换活动。

关于油烟扰民和违法建设的问题,主要反映的是随园餐厅的油烟扰民和二楼架空层茶社违章搭建。目前该餐厅厨房已处于停用状态,茶社违法建设已于2022年4月拆除。

五、关于用活用好微邻里,促进社区治理现代化、智慧化的问题

球场街道采取集中学习、以工促学、岗位轮训等多种方式组织新一届“两委”成员和网格员进行技能培训;发挥智慧化、数字化载体作用,利用社会管理网格化系统,完善社区人口基础信息;发挥微邻里、业主群、微信群的作用,收集、处理居民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搭建协商议事平台,共商共议小区治理事项,力争把融科天城三期小区打造成文明和谐、共治共建的现代化小区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