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3556049/2020-749166 | 发文单位 |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文 号 | 岸政〔2016〕21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政务督查 |
| 成文日期 | 2016年12月27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12月27日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岸政〔2016〕21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7年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文件
岸政〔2016〕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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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区《政府工作报告》
确定的2017年主要目标任务责任
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7年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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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4日 |
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7年主要
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
区《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主要目标任务共分解为85项,涉及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和44个相关部门。为确保如期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安排
2016年12月8日前: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完成区《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主要目标任务(含十件民生实事)分解工作,并征求各单位意见,同时报请区人民政府区长、各位副区长审阅会签。
2016年12月9日:区人民政府召开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区《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主要目标任务(含十件民生实事)。
2016年12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方案,报区政府分管区长审定,交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备案。
2016年12月30日前:区人民政府督查室通过江岸区政务督查督办管理系统,将区《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主要目标任务(含十件民生实事)分派各责任单位,纳入全流程监督管理。各责任单位于每月26日,通过督办管理系统报送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区人民政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对主要目标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对任务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动协调,协助各位区领导加强调度和督办。
(二)制定方案,统筹推进。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可行的落实措施,把落实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与季度、月度重点工作安排相结合,列出时间表,抓细抓实,统筹推进。
(三)强化督办,完善考评。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联合区考评办、监察局等部门,对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并将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主要依据,强化结果运用。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诿塞责的单位通报批评,对工作有创新、有亮点的单位通报表扬。
责任分解中未提及的部门也要围绕发展大局,认真对照衔接,切实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7年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附件
区《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17年
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解
2017年6个方面主要预期目标(共6项)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步入千亿城区行列。
责任单位:发改委
2.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
责任单位:商务局
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5%。
责任单位:发改委
4. 招商引资总额增长20%。
责任单位:商务局
5. 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0%。
责任单位:财政局
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跑赢经济发展增速。
责任单位:发改委
2017年8个方面主要工作(共69项)
(一)聚焦功能区建设,推动区域协调联动发展
1. 坚持一手抓“破”,一手抓“立”,推进城区更新和重大项目建设,实施经营性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完成旧城改造房屋征收拆迁50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拆迁6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城乡统筹办
2. 加快汉口历史文化风貌区改造,推进青岛路片项目建设,基本完成汉润里片、三德里片等5个片区改造项目,完成中山大道两侧17条连通道综合整治。
牵头单位:汉口历史文化风貌街区(创谷)建设指挥部;责任单位:国资公司、城管委,大智街道办事处、一元街道办事处、车站街道办事处
3. 加快汉口滨江国际商务区建设,完成五期征收,启动六期征收,实现储备地块招商和挂牌,积极与中信泰富、宝能集团、泰康人寿、国华人寿等企业对接,争取项目落户。
责任单位:城乡统筹办、商务局,新村街道办事处、丹水池街道办事处
4. 开工建设周大福金融中心、滨江国际金融中心、地上地下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
责任单位:发改委、建设局、规土分局,二七街道办事处、新村街道办事处
5. 推进后湖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整合城中村产业用地,区、街、集团联手加强招商引资,推进产业用地开发建设,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永旺梦乐城顺利开业、绿地汉口中心加快建设、长江传媒大厦招商运营。
责任单位:城乡统筹办、商务局、规土分局,后湖街道办事处、塔子湖街道办事处
6. 推进建设大道金融产业带建设,协调推进华润中心(万象城)、香格里拉二期项目建设,谋划储备一批新项目。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工作)局、发改委、建设局、商务局、规土分局,台北街道办事处
7. 加快汉口科技生态新城建设,编制完成新城规划,完成谌家矶4个村统征储备拆迁,积极推进还建房和体育场馆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谌家矶统征储备项目建设指挥部;责任单位:规土分局、城乡统筹办,谌家矶街道办事处
(二)聚焦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8.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基本面、培育新动能,积极探索“互联网+产业”、“产业+互联网”发展模式,创建质量强市示范区,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发展更有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
责任单位:发改委、科技局、安监(质监)局
9. 扩大金融业优势,依托武汉天地、浙商大厦等优质商务楼宇和沿江优秀历史建筑,大力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落户,吸引融资租赁、财富管理、信托服务等新兴金融业态入驻,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支持创新创业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工作)局、商务局、工商局
10. 进一步实施企业上市和挂牌培育工程,推进优质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工作)局
11. 提升商贸业能级,编制商业业态规划,积极培育电子商务业态,加快体验型、互动式商贸业发展。
责任单位:商务局
12. 试点建设一站式社区商业服务站,推动社区商业精细化、集成化、平台化发展。
责任单位:商务局
13. 深入推进中山大道业态升级,打造吉庆街“最武汉”品牌。
责任单位:商务局、国资公司
14. 做大创意设计业规模,发挥大中型设计机构集聚优势,助推铂仕汇、都市产业大楼等楼宇招商引企,形成工程设计、建筑设计等集群发展格局,推动世界设计之都核心区建设。
责任单位:建设局、商务局
15. 努力发展大文化产业,实施“文化+”战略,促进文化、科技、金融、旅游、时尚融合发展,推动文化IP产业发展,探索设立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
责任单位:文体旅游局、科技局、发改委、财政(金融工作)局、商务局
16. 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深入实施老旧商务楼宇改造、主题商务楼宇打造、税收亿元楼宇培育三大工程,加大行业领袖型、创新型、结算型、研发型企业引进力度,进一步提升楼宇企业、税收双落地率,进一步提升亩产税收和平方税收水平。
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17. 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在无人机、3D打印、大数据、智慧产业等领域培育新优势。
责任单位:科技局、开发区
18. 充分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区的优势,加强与市直部门、市属国企战略合作,举办有国际影响力的文体赛事、会展活动,培育打造产业发展功能性平台。
责任单位:文体旅游局、商务局
(三)聚焦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19. 积极融入和服务全市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创新发展能力,全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4家,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85亿元。
责任单位:科技局
20. 积极推进汉口文创谷建设,组建项目平台公司,集聚一批项目合伙人,谋划建设天使投资一条街、新金融一条街、青年创业一条街,努力打造具有江岸特色的“硅巷”型科技创新区域。
责任单位:国资公司、发改委、科技局、财政(金融工作)局
21. 完成幸福创新生态半岛基础设施一期建设,加快石桥工业园、十大家产业园等村改制集团产业园区向双创园转型,完善岱家山科技创业城全链条创业孵化模式,新增市级众创空间8家。
责任单位:开发区、科技局、建设局、建投公司
22. 完善“城市合伙人”政策清单,积极推荐申报“黄鹤英才计划”。
责任单位:人才办、人力资源局
23. 培育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大力吸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
责任单位:财政(金融工作)局、科技局
24. 支持举办创业路演、创业大赛、人才评选等活动,形成强大的创新创业气场。
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人才办、人力资源局
25. 推进财政性资金向设立引导基金和股权投资模式转变,更多投向产业创新前期及公共服务领域。
责任单位:财政局
26. 加快建设协调创新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创新型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计量、检测和认证技术体系建设,新增市级以上企业研发中心7家。
责任单位:科技局
(四)聚焦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27. 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和建设一批基础设施项目,探索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全年安排城建计划资金38.7亿元。
责任单位:建设局、财政局、开发区、建投公司、城管委、水务局、民防办(园林局)、国资公司、城乡统筹办
28. 协调推进地铁7、8、21号线及江北快速路、和谐大道、建设大道延长线等市级重点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建设局、统筹办
29. 全力推进台北二路、三眼桥北路等30余条道路建设,确保全年完工10条道路。
责任单位:建设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30. 利用辖区闲置空地建设停车场,全年新增公共停车泊位2400个。
责任单位:建设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31. 完成黄浦路泵站及进出管涵工程,推进谌家矶地区污水收集支管系统工程、幸福渠中水回用工程、百步亭道路排水工程建设,开展黄孝河箱涵清淤工程、铁路沿线箱涵综合整治工程,提高城市排水排渍能力。
责任单位:水务局、建设局
32. 做好灾后除险工作,实施谌家矶堤防等险段除险加固工程,提升城区防汛水平。
责任单位:水务局
33. 推进岱山文化公园、后湖公园二期建设,完成武孝城际铁路防护林、十大家游园和新春游园建设,提升后湖、塔子湖片区和解放大道下延线道路绿化水平,实施沿江大道、武汉大道、二环线“花开三镇”景观改造提升,增强城区“绿肺”功能。
责任单位:民防办(园林局)
(五)聚焦生态治理,优化城区环境品质
34. 推进治理重点由以城为本向以人为本转变,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机制再升级,完善督查督办和执法管理全覆盖机制。
责任单位:城管委
35. 逐步将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纳入招投标运作,实现环卫作业市场化良性竞争。
责任单位:城管委
36. 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严控环境高风险企业和项目,从源头上减少环境隐患。
责任单位:环保局
37. 树立城管“天天归零”理念,构建规范有序的城区管理秩序。
责任单位:城管委
38. 强力推进违法占道、渣土消纳、暴露垃圾等重点专项治理,进一步做好主次干道门面招牌提档升级、户外广告减量规范和景观亮化工程,擦亮江岸城市名片。
责任单位:城管委
39. 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大以PM2.5和PM10为重点的环境治理力度,严控建筑工地、渣土运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推进餐饮油烟、噪声达标综合治理,促进空气质量不断向好。
责任单位:环保局、城管委、建设局
40. 强化水环境治理,实施后湖地区污水管网改造和花桥片、黄浦片等雨污分流改造,加强长江堤角饮用水源地保护,深化塔子湖和鲩子湖生态治理。
责任单位:水务局、环保局
(六)聚焦民生保障,提高居民幸福指数
41. 围绕“劳有所得”,推进社区、校区、街区、园区“四区联动”,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比例。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局
42. 推进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新增就业1.6万人。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局
43. 推行个人参保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净增参保1.8万人次。
责任单位:社保处
44. 围绕“困有所帮”,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责任单位:民政局
45. 围绕“住有所居”,加强保障性住房筹集和后期管理,提升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群体住房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房管局
46. 坚持医疗卫生惠民,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快八医院后湖院区建设,进一步增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
责任单位:卫计委
47. 坚持养老模式创新,推进适老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开展“医养融合”改革试点,充分利用“互联网+”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效机制,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民政局
48.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以优质学校为引领的学区制建设,积极推行现代学校制度;加快教育资源均衡布局,新建学校5所。
责任单位:教育局
49. 坚持公共文化普惠,创新“四季歌”品牌活动形式,加快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整合利用,开展文体惠民活动120余场。
责任单位:文体旅游局
50. 加强统计、档案等工作,进一步发展科普、红十字等事业。
责任单位:统计局、档案局、科协、卫计委
51. 继续抓好国防动员、人民武装、人民防空等工作,支持改革强军建设。
责任单位:人武部、民防办(园林局)
52. 认真抓好民族宗教、外事侨务等工作,切实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民宗局、妇联、残联
(七)聚焦社会治理,促进城区和谐稳定
53. 理清条块职能职责,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及对区域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建议权。
责任单位:编办
54. 完成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网格中心建设,健全街道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现街道体制、职能、观念的全面转变。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各街道办事处
55. 建设区级集成共享大数据中心,强化网格化服务管理。
责任单位: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区综治办
56. 完善街道综合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执法效能。
责任单位:法制办、城管委,各街道办事处
57. 落实社区工作事项清单,加强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促进社区服务供给与社区居民需求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58. 推广百步亭多元共治经验,加大生活服务、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探索建立基层社会心理疏导机制,加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引导多元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服务。
责任单位:创治办、民政局、房管局
59. 加强社情民意收集,依法推进群众信访“事要解决”,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紧密衔接的大调解机制。
责任单位:信访局、司法局
60. 集中整治涉毒违法犯罪、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抢案件、网络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提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
61. 做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防控体系,严格企业生产、特种设备、食品药品、道路交通、建筑工地、房屋管理、消防安全等领域执法监管力度,坚决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安监(质监)局、食药监局、公安分局、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委
(八)聚焦自身建设,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62.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各项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区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始终保持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责任单位:政府办
63. 少开会,开短会,开务实的会;少发文,发短文,发管用的文。
责任单位:政府办
64. 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在担当中的失误,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广大干部安心安身安业,最大限度地汇聚起江岸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责任单位:监察局
65. 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工作。
责任单位:司法局、法制办
66. 推进“行政审批3.0”改革,强化行政审批局一站式服务功能,完善网上综合审批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相关监管部门
67. 推进精准服务企业工程,设立“政企通”、“江岸政务”微信公众号,开展“暖企行动”,用心精准服务企业,努力建立“亲、清”政商关系。
责任单位:经信局
68. 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落实审计监督全覆盖。
责任单位:监察局、审计局
69. 坚持廉字打底、勤字当头,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务员队伍。
责任单位:监察局、考评办、人力资源局
2017年十件民生实事(10项)
1. 实施“美丽街区、幸福社区”建设计划,在全区规划建设16处业态定位、空间格调、建筑风格相得益彰的特色街区。
牵头单位:城管委;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水务局、民防办(园林局)、商务局、公安分局、规土分局,各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
2. 完成新黄浦路泵站建设,着力提高解放大道、沿江大道周边区域排渍防涝水平。
责任单位:水务局
3. 推进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覆盖,开办3所公立幼儿园,新增幼儿学位990个,重点解决后湖地区幼儿入学难问题。
责任单位:教育局
4. 在头道街地区建设集党员群众活动、社区文化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便民生活服务、标准化菜市场等于一体的全市首个邻里中心。
责任单位:发改委、民政局、卫计委、商务局、财政局、国资公司、二七街道办事处
5. 购买社会组织为老服务,在16个街道和百步亭社区建立社会组织运营的“绿色食堂”、“家政便民服务站”、“健康管家”、“孝老义工站”。
责任单位:民政局,各街道办事处、百步亭社区
6. 对全区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住宅电梯,委托专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评价,加强安全监管,确保老旧电梯安全运行。
责任单位:安监(质监)局
7. 为辖区7-9岁儿童免费实施预防龋齿窝沟封闭项目。
责任单位:卫计委
8. 为全区41个老旧社区更换、维修、配备消防设施,更新一批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变压器,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9. 对70岁以上的辖区户籍计生特扶人员按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为辖区智力残疾人配备防走失GPS定位手表。
责任单位:卫计委、残联
10. 消除32栋D级危房,总计2.15万平方米,涉及530余户。
责任单位:房管局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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