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56049/2020-749256 发文单位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岸政〔2009〕12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国内贸易(含供销)
成文日期 2009年05月13日 发布日期 2009年05月13日
有 效 性 有效

(岸政〔2009〕12号)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区获湖北名牌产品企业和培育名牌先进单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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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2009-05-13 16:04 发布时间:2009-05-13 16:04 |  来源: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岸政2009〕12


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区获湖北名牌产品

企业和培育名牌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街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实施名牌战略是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区政府开展“质量兴区”、振兴制造业、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武汉市荣发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武汉双利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葆春蜂王浆有限责任公司在贯彻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中,以质量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对自有品牌的经营,通过科技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取得突出成绩,分别荣获湖北名牌产品称号。经研究,区政府决定对获得2008年度名牌产品称号以及为培育名牌做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并分别一次性奖励武汉市荣发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人民币1万元、武汉双利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2万元、武汉市葆春蜂王浆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5千元,奖励丹水池街办事处、谌家矶街办事处、上海街办事处人民币各2千元,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企事业单位进一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科学发展,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鼓干劲,抢抓机遇,加大产品科技创新和质量提升工程力度,向中国名牌冲刺,争取更大的成绩。

各街办事处、区直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全区企事业单位以获奖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加大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力度,把争创名牌产品与产品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苦练内功,做大做强,争创更多的湖北名牌、中国名牌,为我区经济发展和振兴制造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九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企业表彰决定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科技局

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5月12印发

                                   共印:14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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