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3556049/2020-749385 | 发文单位 |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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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 号 | 岸政〔2012〕3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国防动员 |
| 成文日期 | 2012年02月15日 | 发布日期 | 2012年02月15日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岸政〔2012〕3号)江岸区人民政府 江岸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区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江岸区人民政府 江岸区人民武装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区民兵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警备区指示精神,经研究,现就做好2012年全区民兵组织整顿(以下简称整组)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狠抓宣传教育,打牢整组工作的思想基础。
组织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学习人民战争思想,大力宣传加强新时期民兵、预备役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各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觉抓好民兵整组工作落实。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浓厚氛围,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民兵和广大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勇于参战支前的自觉性和自豪感。整组期间,各单位基干民兵政治教育不得少于两课时,各单位党(工)委、党组书记要给所属干部和基干民兵上一堂国防教育课。
二、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提高基干民兵队伍建设质量。
搞好调查摸底工作。对本辖区或本单位适龄青年数质量情况、在岗在位情况,企事业单位性质、规模、人员结构、装备、经营状况等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切实掌握底数,为开展整组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科学调整结构布局。贯彻民兵建设调整改革精神,以“编为战、建为用”为原则,在落实普通民兵制度的基础上,按照《武汉市基干民兵组织建设十二五规划》要求调整基干民兵组织布局,在巩固发展国有大中型企业民兵组织的基础上,向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型行业系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党政机关和社区调整民兵组织。各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基干民兵组建规模、分队种类待上级任务下达后,根据实际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另行下达。
三、加强民兵政治工作,提高民兵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健全民兵基层党的组织。按照“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在基干民兵队伍中预建党组织。基干民兵中的民兵营建党委,民兵连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分别由教导员(指导员)、营长(连长)担任;作战支援队伍、勤务保障队伍,党员人数满3人以上的,结合实际建立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分别由分队领导担任。改进民兵政治教育。调整教育内容。突出“兵”的特点,组织民兵进行人民战争思想、民兵性质任务、职能使命、形势战备教育和以履行国防义务为重点的国防教育,增加当代革命军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教育内容。其它内容纳入公民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改进教育手段。采取课堂教育与网络教育、理论授课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民兵政治教育。参训民兵政治教育以集中课堂教育为主;非参训民兵政治教育以网络、函授、刊授、社会实践和随机教育为主,由基层武装部和民兵营(连)组织实施。完善教育机制。修改完善教育计划、考勤登记、干部授课和考核评比等教育管理制度。加强“青年民兵之家”建设,整合教育资源,完善教育设施。积极组织民兵“参建”。 继续动员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积极参加“两型社会”建设,以“创建两型家庭、两型社区、两型企业”活动为突破口,以民兵“岗、线、号”为平台,鼓励民兵立足工作岗位,争做“三个模范”(文明服务的模范、节能增效的模范、科技攻关的模范),引导民兵弘扬以人为本、互助友爱的社会风尚,广泛开展“三帮”(帮扶空巢老人、帮扶留守儿童、帮扶贫困下岗职工)结对帮扶活动,切实提高民兵参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和实际效益。同时搞好创建活动的梳理总结,形成江岸民兵创建特色和品牌。
四、规范基层建设,进一步打牢民兵预备役工作基础。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武装机构和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鄂发〔2009〕5号)的文件精神,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基层规范化建设。健全武装工作机构。已经设立的基层武装部,要加强管理,确保在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中保持稳定。符合条件但未设立基层武装部的开发区、企事业单位、行业系统,要按要求设立基层武装部,依法开展兵役工作,发挥职能作用。配齐配强人员。要按照上级文件确定的编制数量、条件标准和程序方法,选拔、调整和配备专武干部、民兵干部。要切实解决好专武干部兼职过多、兼职不合理等问题,加强对新任职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的教育训练,提高其履行职责的能力。完善基本设施。按照要求继续抓好基层建设达标活动,基层武装部达到“六有”(有基本的办公设施、有明确的工作职责、有健全的工作制度、有完善的行动预案、有齐全的工作图表、有完整的业务资料)、民兵连(营)部达到“五有”(有连、营部,有明确的职责、有健全的制度、有应急方案)、“青年民兵之家”达到“四有”(有场地、有器材、有学习资料、有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基层武装部信息化建设,实现与区人武部信息网互联互通,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组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整组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分管领导要履行职责,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整组工作。要认真拟制整组实施方案、计划,及时召开会议部署整组工作。整组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标准,组织对所属基干民兵连、营进行点验,基干民兵到点率不得低于90%。四月上旬,组织民兵分队拉动演练,对各单位整组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整改。做好迎接武汉警备区对我区民兵整组工作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民兵整组工作总结和《民兵组织实力统计表》、《退伍军人实力统计表》及基层武装部“两表四册”务必于3月25日前上报区人武部军事科。
二○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军事 民兵 整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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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人普办。 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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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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