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56049/2020-749508 发文单位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岸政〔2014〕27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统计
成文日期 2014年10月27日 发布日期 2014年10月27日
有 效 性 有效

(岸政〔2014〕27号)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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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2014-10-27 11:00 发布时间:2014-10-27 11:00 |  来源: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文件

 

 

岸政〔2014〕27号

 

 


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我区2015年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我省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4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我市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武政办〔2014〕181号)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和意义

掌握2010年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制订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在全区抽取若干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调查人口数约为全区总人口数的1%。

三、调查内容和时间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1%人口抽样调查分3个阶段:一是调查的准备阶段(2014年10月—2015年10月底),主要建立调查机构,制订本地区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拟订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工作进度,落实调查经费;抽取调查样本,选调和培训调查人员,组织调查宣传,准备调查物资,进行调查摸底等。二是调查现场登记阶段(2015年11—12月底),按照调查方案的规定,对被抽中调查小区中的每一户、每一人进行入户登记。登记完成后,国家统计局将统一组织事后质量抽查。三是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16年),包括数据整理、加工、汇总评估、数据发布、分析研究以及工作总结等。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凡涉及抽中有调查小区的街道,应当于2015年5月底之前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文件精神“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做好调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抽中范围内户籍人口、未落户人口、流动人口相关资料并协助做好登记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五、经费和人员保障

本次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强化保障的原则,充分考虑调查方式改革、物价上涨、人口增加等因素,合理安排好调查经费,按时拨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调查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选聘一批高素质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认真做好业务培训。被抽中的社区(村委会)可确定专门人员配合调查,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充分考虑人口调查入户时间大多在休息时间进行的特点,各级调查机构对聘用人员要按时支付劳动报酬。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确保工作质量。各级调查机构要严格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岗位责任制,制定质量控制工作实施细则,对方案制订、人员培训、入户摸底、调查登记、调查表审核、专项编码、抽查验收和数据汇总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认真做好调查资料的保存及管理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做好新闻宣传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要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村委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配合调查工作,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江岸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5日

附件:

 

江岸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

工作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  军(区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刘  丽(区发改委副主任)

       谢培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金琴(区红十字会秘书长)

  成 员:祝丽芳(区外宣办主任)

       黄运萍(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  军(区民宗局副局长)

       汪银芳(区民政局调研员)

      喻  凯(区财政局副局长)

      冯  冲(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季巧云(江岸社保处副调研员)

      皮文胜(江岸规土分局副局长)

      杨明山(区建设局副局长)

            李  明(区城管委副主任)

       周建新(区媒体发展中心主任)

       程德胜(区房管局副局长)

       喻为民(区工商局调研员)

       张卫中(区统计局副局长)

协调小组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议定重要事项,下设办公室,在区统计局办公,负责日常协调和督办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卫中同志兼任。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26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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