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33556049/2020-749610 | 发文单位 |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文 号 | 岸政办〔2016〕42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监管 |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27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09月27日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岸政办〔2016〕42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岸政办〔2016〕42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自2012年江岸区作为全省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工作试点单位以来,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了有益的实践与探索,初步建立起了区、街道隐患排查责任体系,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防止事故发生起到了推动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平安江岸建设。为了加强全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丰富完善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覆盖。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81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鄂安〔2015〕2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通知》(武安办〔2016〕11号)、《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岸办发〔2016〕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将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监管工作纳入区级社会治理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进一步强化全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融合,区政府办制定出台了《江岸区网格化系统整合升级项目设计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安全生产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综合管理体系,通过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延伸安全生产监管触角,实施群防群治,努力构建区、街(社区)一体、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各综合监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履行和落实部门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
2016年上半年在劳动街、台北街进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年底前,在全区建立规范运作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监管企业全覆盖。在此基础上,不断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并与市、区社会治理网格化综合管理系统实时对接,有效推动隐患联防、问题联治,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效能和作用,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重点应针对危险化学品、涉氨制冷、消防安全、烟花爆竹、职业危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特种设备、粉尘防爆、金属加工、危旧房屋、燃气使用监管、食药品安全、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生产安全。
三、安全生产网格的划分及职责
根据便于实现监管全覆盖、整合资源的原则,综合考虑各街道管辖范围,社区(村)数量和边界的基础上进行组合构成安全生产网格。以全区现有的网格化综合管理划分的1131个网格为基数。网格综合管理划分在空间上无重叠交叉、无漏点盲区。原则上按区级和街道(社区)两级网格化综合管理进行划分明确。
一级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为区级,责任主体为:区政府办(数字化办)、区综治办、区民政局、区安监局,监管主体为各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和相关职能部门,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负责划分并建立健全全区安全生产网格,确定全区网格重点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区域,制定工作台账和监督检查计划并开展监督检查;部署、指导、检查下级网格的相关工作;按照权限及时查处本级管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消除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下级网格报送的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由上级查处的违法行为或需上级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
二级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为各街道,责任主体为:各街道办事处,其中将安全生产巡查工作事项纳入各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建议由街道党政办公室或 公共安全办公室(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街道党政办公室 或 公共安全办公室(安监站)按照网格工作职责、社区数量、网格范围划分明确街道、社区综合管理网格数量,并按一格一员配备社区工作人员担任网格化管理员,依托区级和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按照上级要求,确定本级网格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工作基础台账,全面摸清本级网格内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将所在企业纳入全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标准化、数字化)管理体系;受委托执法的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安监站)要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本级管辖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消除本级监督检查中发现或社区网格管理工作站以及社区网格员发现上报的各类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上报须由上级查处的违法行为或需上级督办整改的重大隐患。
社区网格管理工作站、网格员的主要职责: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安监信息入网,建好基础台账,协助街道公共安全办公室(安监站)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台账;做好网格内的安全巡查记录,及时发现、上报各类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安全生产网格化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建设标准做到“六有”即:有一张网格区域分布示意图;有一本生产经营单位信息数据台账;有一本网格员信息管理台账;网格员有一台办公电脑;有一个巡查工作包(工作手册、记录本、笔、手电、工作胸牌等);有一张网格监管信息公示牌。
(二)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巡查重点做到“六查二到位”即:一查有无烟花爆竹非法存储点;二查有无个体餐饮违规使用甲醇燃料;三查有无门店装修破坏房屋结构或危房情况;四查消防通道有无堵塞以及消防器材有无过期失效;五查道路交通设施有无损毁;六查住宅电梯检测、维保有无超期未检未保。对网格内生产经营企业(商铺门店)、社区公共安全设施巡查到位。
(三)街道(社区)网格管理做到“四全”要求即:一是监管区域全覆盖。网格的划分边界按全区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明确的范围确定,做到网格与网格间无缝对接,不留盲区。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全监管。通过网格员的摸排,全面摸清本网格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全部纳入“两化”体系监管,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工作要求,不留死角。三是日常巡查任务全完成。网格员按照巡查清单和要求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因故对当日巡查工作不能完成的,要及时报告,并纳入次日巡查工作内容。四是巡查结果信息全记录。网格员巡查情况要在巡查工作记录本上准确纪录,并于当日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对事件的报送处置情况要及时完整登记,形成工作闭环,杜绝错报、漏报现象发生。
五、建立健全两级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的运行机制
(一)信息采集沟通机制。结合我区实际,建立设置街道、社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运行模式,同时要统筹为街道、社区网格员配备具有通讯、录音、拍照功能的信息采集工具(PDA智能手机)。街道、社区网格员每天要现场深入网格内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同所在的网格内各单位及业主保持不间断信息联系,确保各类安全生产信息第一时间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街道党政办公室或 公共安全办公室(安监站)与同级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定期召开碰头会,通报情况,会商解决安全生产隐患等问题。
(二)隐患分级督办整改机制。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一般隐患,由社区(村)网格员及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或业主立即整改。社区(村)网格员不能处置的安全生产隐患由网格化系统推送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服务中心,由街道党政办公室或 公共安全办公室(安监站)负责督促整改;街道无力督促整改的问题和隐患,由网格化系统上报推送至区级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区安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区安办提出办理意见,书面通知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限期办理、督促整改,并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区级网格化管理中心无法督办的隐患和问题,由区安办上报至市安办督办整改,进入市级督办程序。
(三)工作业绩评价考核机制。社区网格员的工作业绩考核评价以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负责;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的工作业绩由区级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负责考核评价。区安监局要主动会同区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纳入到街道、社区网格员业绩考评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如网格员出勤率、查访单位覆盖率、问题协调成功率、隐患排查数量、信息上报数量等),积极协同抓好考核评价工作。区安办应及时组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对街道、社区(村)网格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街道、社区网格员的安全业务能力和水平。
(四)网格化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对接融合机制。通过对网格化和“两化”信息系统进行设计优化,实现两者融合。使“两化”系统覆盖到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如学校、医院、机关等),实现各类隐患排查由网格员逐家入户排查转变为各单位借助“两化”体系自查自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的隐患,通过两级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的分办督办机制,责成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督促整改,努力实现网格化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有机融合,街道、社区网格内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责任,全力抓好落实。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和网格员业务培训等工作的经费投入。区综治办、区数字化办、区安监局要加强组织指导协调促进资源共享,定期组织召开例会,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健全运行机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日常运行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不断丰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在基层的具体实现形式。积极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两化”体系等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同区街两级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融合,强化信息化支撑。按照鄂安监发〔2016〕66号《湖北省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系统信息数据规范》要求,请从省安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www.hubeisafety.gov.cn/,做好填报上传工作。
(三)落实管理职责。区安监局要主动作为,积极与区综治办、区数字化办对接,将安全生产纳入全区网格化综合管理统一安排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各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员有效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区安监局要制定安全隐患巡查排查标准,编制工作手册,方便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员对照检查、登记、上报;抓好街道、社区网格管理员的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和指导。区安办要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绩效目标考核、评比范畴。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5日
抄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区委办公室,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检察院。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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