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733556049/2024-13466 发文单位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     号 岸政办〔2024〕16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其他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发布日期 2024年05月20日
有 效 性 有效

(岸政办〔2024〕16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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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时间:2024-05-20 10:00 发布时间:2024-05-20 10:00 |  来源: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7日


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案》(以下称1号议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4〕30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实施“七万工程”(万名创客创新创业工程、万家企业升规进限做精工程、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万企供需对接工程、万亿中小企业融资工程、万企赋智数字化转型工程、万名干部助企服务工程),加快培育优质中小企业,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一)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营造民营企业发展良好生态,推动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GDP增速,民营经济占比逐年提升。

(二)规模总量进一步提升。全区经营主体保持稳中快进的态势,增长总量不少于2023年度数量。新增“四上”企业300家,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家,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3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70家。

(三)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引导民营企业践行创新发展理念,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40%以上,全区中小企业专利授权量力争达到1000件(其中发明专利300件)。

(四)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区完成40个中小企业服务站和50名中小企业服务专员队伍组建工作,实现街道、园区、创新街区(园区、楼宇)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

1. 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格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2. 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相关政策,全面落实《江岸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突破性发展政策措施》以及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针对性,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力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

3. 着力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完善招投标程序监督与公示制度,深化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手段加大对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监管力度,破除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招标投标的不合理限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

4. 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落实民营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探索推进政府诚信履约机制,逐步建立政务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法院,各街道办事处)

5. 构建包容审慎法治环境,杜绝选择性执法和让企业“自证清白”式监管。(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6. 严格落实《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法院、区工商联,各街道办事处)

(二)强化梯度培育,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7. 支持创业创新。统筹开展“有梦想、到武汉、一起创”系列活动,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基地—产业园”孵化链条。(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

8. 加快“个转企”。持续壮大市场主体,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生态。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开展“个转企”登记试点,全年实现“个转企”222家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司法局、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各街道办事处)

9. 攻关“升规进限”。完善“升规进限”政策措施,分行业建立“小进规”“小进限”企业培育库,结合入库企业实际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夯实“四上”企业培育底盘。(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建设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10. 壮大优质中小企业。整体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大力培育独角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力争高新技术企业达到800家。(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11. 推动上市提速。做细做实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分层培育,力争遴选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19家以上。依托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基地,开展精准辅导服务,引导更多民营企业上市。(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营造创新生态,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

12. 深入推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双百双千行动”,支持民营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鼓励高校院所与民营企业成立联合创新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承担科技重大专项。(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13. 推动龙头企业、高校院所面向民营企业开放大型科研仪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中试生产线、应用场景、供应链,搭建“武创通”科创服务平台,降低民营企业创新成本,推动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和产业化。(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14. 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有效发挥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等作用,深化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加大对民营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

15. 强化民营企业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开展民营企业职称专场评审。(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

(四)加大金融支持,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6. 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努力挖掘减费让利空间。对重点民营及中小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对接率100%、企业融资需求尽调率100%、尽调后符合条件的有效融资需求授信率100%。(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工作局)

17. 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完善新型政银担合作体系,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根据小微企业成长特点提供专属政策性担保和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拓展科担贷、创业贷、青创贷等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局,各街道办事处)

18. 完善线上首贷服务中心功能,实施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程,推广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发展供应链金融。(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办事处)

19. 支持设立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和专精特新基金,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建设私募基金集聚区,常态化组织股权融资对接。(责任单位: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区财政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产投集团,各街道办事处)

(五)畅通市场循环,助力民营企业开拓市场

20. 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示范带动作用,发布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清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支持拓宽民营企业创新产品应用场景,组织民间投资项目推荐活动5场以上。(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21. 大力畅通市场循环,坚持需求引领,着力搭平台、促对接,助力民营企业开拓本地市场,增强产业链供应链抗风险能力。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平台企业搭建跨产业跨行业供需对接机制和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街道办事处)

22. 激发消费潜能,完善促进消费政策,引导企业消费场景升级和经营方式转变。(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23. 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增强本土会展企业国际竞争力,打造高品质会展平台,服务企业利用国内外各种展会活动开拓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提升服务实效,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24. 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优化干部联系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完善非公有制企业投诉服务中心建设,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企业诉求处置机制,提升企业服务便捷度、获得感,提高助企服务工作实效。(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25. 完善中小企业服务站和服务专员体系,实现全市重点街道办事处、园区、创新楼宇全覆盖。(责任单位: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26. 好地发挥工商联、行业商(协)会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加快转型升级,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各街道办事处)

27. 推动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落实培育创新型民营经济人士“金领计划”,推荐辖区企业参加“万企育才”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专精特新企业家研修班等系列培训活动,有效提升民营企业家经营管理和研发创新等综合能力。(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4年3月—4月)。建立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研究制订办理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办理工作,分解任务、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承办单位根据分工制订细化工作方案。

(二)办理落实阶段(2024年5月—9月)。各相关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认真开展办理工作,6月15日前报送半年办理工作总结。及时向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回复办理工作推进情况,根据市经信局工作要求以及市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工作举措,推动办理工作落实。

(三)总结汇报阶段(2024年10月)。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带队检查办理工作情况。各责任单位于10月底形成1号议案办理工作年度总结报送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形成1号议案办理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市经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办公,统筹推进办理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并及时报送办理进展情况。

(三)强化沟通汇报。各相关单位要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及时报告办理成果,争取圆满完成议案办理工作。

附件:江岸区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江岸区办理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1号议案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肖美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何耀华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

刘  阳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周启蔓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京良  区教育局副局长

戴  勇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副局长

熊  晏  区司法局副局长

陶  玮  区财政局三级调研员

段新立  区人力资源局三级调研员

廖永涛  区建设局总工程师

蒯  强  区商务局副局长

杨文俊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舒小尉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吴雅媛  区地方金融工作局四级调研员

王保权  区行政审批局四级调研员

谢培山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何  伟  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曾  琳  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付晓敏  区税务局副局长

罗  清  区工商联副主席

彭小波  大智街道办事处人武部长

吴  江  一元街道办事处三级调研员

刘  浩  车站街人武部长

周  洋  四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邓思永清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桑  庆  球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志勇  西马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

马  婧  台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夏  郢  劳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何  勇  花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  雯  二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  凯  新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建峰  丹水池街工委副书记

龚文涛  后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阮  光  塔子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邶峰  江岸产投集团总会计师

夏广闻  江岸区工业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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