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江岸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岸政办〔2022〕16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历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改善长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河湖治理为重点,坚持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治理两手发力,完善长江大保护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牢固树立“两山”理念,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长江高水平保护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文化理念、产业结构、生产和生活方式,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规划引领、系统修复。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自然修复,高质量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有序部署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深化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提升水资源保障水平,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的协同保护与修复。
——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坚持针对污水乱排、水体黑臭、生态破坏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强化源头防治,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推动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等公共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弱项。
——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坚持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区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紧紧围绕“汉口之心、美好江岸”总体定位,坚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落实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举措,通过“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行动,建立长江大保护“5+5”攻坚提升行动工作机制,实现从“全面出击向重点突破、应急治理向常态化治理、治标向标本兼治”三个转变,持续改善长江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岸。
四、主要任务
(一)五大污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
1. 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行动。
2. 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
3. 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
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
5. 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
(二)五大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
6.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攻坚提升行动。
7. 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
8.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
9. 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
10. 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行动。
一、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绿色转型攻坚提升行动。 (一)工作目标。2025年底前完成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关改搬转任务。(二)主要任务。1.严格源头管控。2.持续推进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3.实施产业提升工程。
二、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坚提升行动。(一)工作目标。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落实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及清单内的整改事项,按照时间节点完成47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任务,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长效监管机制。(二)主要任务。1.周密组织,全面巡查。2.精准施策,分类整治。3.建立清单,动态管理。4.严格审批,加强监管。5.定期监测,依法取缔。
三、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提升行动。(一)工作目标。到2025年,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配合市级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督促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水平。(二)主要任务。1.建立污水设施长效管控与评估机制。2.持续推进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建设。3.加强污水源头管控。4.持续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攻坚提升行动。(一)工作目标。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日常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各级职能部门履职更加有效、联动更加紧密,街道社区治理作用初步凸显。至2025年底,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全覆盖。(二)主要任务。1.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2.强化统筹协调机制。3.规范分类收运作业。4.完善分类软件硬件。5.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攻坚提升行动。(一)工作目标。提升我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到2022年底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监管有力的船舶和港口污染治理格局,2023年后转入常态化运行,服务和支撑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二)主要任务。1.巩固标志性战役和专项整治成果。2.着力提升运行和管理水平。3.着力夯实各方责任。4.着力提升治理能力。
六、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攻坚提升行动。(一)工作目标。保障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生物栖息生境得到全面保护,水生生物资源显著增长,水域生态功能有效恢复,实现长江“十年禁渔”总体目标。(二)主要任务。1.健全就业安置保障机制。2.整合力量提升禁渔监管水平。3.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行为。4.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七、国土绿化和湿地保护修复攻坚提升行动。(一)工作目标。2022年计划造林绿化10亩,新建规划绿地10公顷,改造提升规划绿地26公顷,植树1万株,积极参与武汉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活动。(二)工作任务。1.科学规划,加强规划绿地建设。2.整治提升,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
八、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攻坚提升行动。(一)工作目标。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自然修复为主的方针,综合评价长江流域国土空间生态本底,推动长江生态修复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科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通过3年攻坚,初步构建“安全、和谐、健康、清洁、美丽”长江流域生态系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江岸。(二)主要任务。1.配合编制和实施武汉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谋划实施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3.
九、水资源保障攻坚提升行动。(一)工作目标。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国家节水行动,到2025年底前,全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省、市确定的“十四五”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国家相关考核目标。(二)主要任务。1.强化节约用水管理。2.持续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3.完善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4.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5.加强重点河湖和水工程生态流量(水位)保障。6.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
十、长江流域非法矮围整治攻坚提升行动。(一)工作目标。对江岸区长江流域、塔子湖、鲩子湖非法矮围进行全面排查,开展集中清理取缔,做到应清尽清,能清速清,维护河湖水系通畅。(二)主要任务。1.全面排查。2.集中清理。3.重点整治。4.持续清理。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岸区分局
2022年8月11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