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江岸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江岸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岸政规〔2022〕4号,下称《管理办法》)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工作背景
2019年5月区人民政府印发《江岸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岸政规〔2019〕1号)以来,《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武汉市《武汉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武政规〔2022〕2号)先后于2019年5月、2022年3月出台。上位政策在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进行了修改。
二、起草过程
区发改局从我区政府投资管理工作实际出发,结合上位最新政策要求,草拟了我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区内政务网络、区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含四个部分的内容,分别为:
(一)第一部分
主要内容为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政府投资的界定,投向范围、投资方式、投资原则,落实了各有关部门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二)第二部分
包括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三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和第四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
关于投资决策。明确了政府投资的决策层级、决策程序、决策依据和审批主体、审批流程。
关于年度计划。明确了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安排原则、编制程序、计划内容和执行要求。
关于项目实施。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制度执行,变更审查、竣工验收和资产交付报备等进行了明确。
(三)第三部分
包括第五章监督管理和第六章责任追究。明确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各项要求。
(四)第四部分
包括第七章附则。明确“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由区发改局负责解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岸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岸政规〔2019〕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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