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2023年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02-02 08:46:00 来源: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关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区十六届人大次会议和政协十六届次会议期间,区人民政府共收到区人大议案1件、代表建议195件,区政协建议案1件、提案153件。省市人大、政协还将有一批议提案交由我区办理。为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重要作用,将议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创新提案办理方式、加强提案办理效能,发挥议提案在推进我区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一、工作目标

全区议提案办理工作目标:办复率100%、见面率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责任分工

(一)关于区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的办理工作。成立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的议案、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办、会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办理工作。

(二)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根据各单位职能,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确定承办(主办、会办、分办)单位。主办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会办单位按照主办单位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按时报送会办情况;主办单位负责汇总办理情况,按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关于区长领办件的办理工作。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分别领衔督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和1件政协重点提案。相关承办单位对区长领办件要逐件制订详实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做到专案办理、专班推进,并将办理情况向领办区领导专题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承办单位要将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每位负责人至少领办1件议提案。

(二)提升办理质量,加强沟通协商

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先协商后办理,先沟通后回复”的要求,做好与代表、委员的见面沟通工作,请代表、委员填写《办理情况见面征询意见表》,确保见面率100%,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5%以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议提案办理工作。各承办单位要积极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不宜公开的需说明理由。

(三)规范答复格式,加强规范办理

承办单位的答复内容、格式、类别标注等要严格、规范。答复件首页标题右上角将办理情况按以下情况分类标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或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不能办理或留做参考的,用“C”标明。

(四)明确完成时限,加强检查考核

区人大议案、政协建议案于10月底前完成办理任务,并进行总结,11月中下旬向人大常委会和政协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于6月10日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会办单位于5月10日前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闭会期间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自收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办理答复工作,会办单位1个月内将会办意见提交主办单位;区政府领导领办的区人大建议、区政协重点提案于6月底前完成办理答复工作。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