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注销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岸行审告〔202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清理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对市市场监管局下发的拟注销许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进行了核对并发布了拟注销许可公示,限期内我局未收到有关企业的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现依法注销武汉仁谦大药房有限公司星悦城分店等33家企业持有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如对处理决定不服,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零售)的33家企业信息
武汉市江岸区行政审批局
2026 年6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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