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岸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江岸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预算项目申报表
第一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区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我区机关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区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推进和完善机关后勤服务、机关物业管理等工作社会化改革与具体实施,逐步建立社会资源共享共用机制,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社会化保障水平。
3.配合做好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规划、使用、调配等统一管理工作。
4.承担集中办公区综合楼、附属楼及配套设施的修缮、维护、改造等工作,以及公共设备的购置、维护、维修等工作;承担集中办公区的水、电、气、通讯等设备管网线路的维护工作。
5.承担区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财务核算结算服务,配合区财政和相关部门开展机关经费运行管理工作。受行政机关委托,组织实施机关会计核算,建立健全机关财务核算结算统一服务机制。
6.承担集中办公区日常工作秩序保障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的综合治理、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环境绿化、卫生保洁、节能环保、会议服务、设备维护工作。
7.承担区机关会议中心等公共资源的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8.承担区部分执勤执法、机要通信、应急处置等公务车辆的集中统一调派使用,落实公务用车平台和综合执勤执法用车平台的运行维护。
9.配合参与区大型会议和区内大型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10.承担集中办公区的食堂管理和膳食供应,提供干部职工的工作用餐;落实各单位在机关食堂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
11.承担集中办公区公共固定资产使用维护服务,配合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承担国有资产清查登记及处置工作。
12.承担市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常用公文交换和传递工作。
13.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4.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属江岸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总编制人数25人,其中:事业编制2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事业编制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退休25人。
第二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618.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2618.15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18.1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49.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10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88.7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3.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1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2618.1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26.72万元,下降1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515.17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40.99万元,下降40%,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原因,实际在职在编人数由22人骤减至9人所致。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88.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223.2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3.1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2102.9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85.73万元,下降12%,主要是压减了部门日常工作经费、四个办公区物业管理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经费等所致。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40.33万元,主要用于四大办公区日常运行、后勤服务、大型设备保养、环境维护及日常维修支出,公务用车保障平台支出等。
2、部门工作经费项目:62.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管理、保障服务,公文处理、信息化设备运维,仲裁委日常工作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5.1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91.97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188.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18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23.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3.1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3.5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5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9.60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岸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618.1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626.72万元,减少19%,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实际在职在编人数由22人骤减至9人减少了人员经费,以及压减了部门日常工作经费、四个办公区物业管理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保障平台经费等所致。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2618.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8.15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2618.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17万元,占20%;项目支出2102.98万元,占8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23.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280万元。包括:
1.货物类3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用品30万元。
2.服务类2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180万元;办公区维修维护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6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7辆、其他车辆24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72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江岸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预算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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