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江岸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岸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江岸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江岸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街道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全区应急体系,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参与组织制定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助上级组织重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区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全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引导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健康发展。
8.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检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9.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0.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各街道和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1.督促全区各街道和有关部门依法监督检查全区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2.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3.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4.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组织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5.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合维稳、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16.按规定承担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安全生产、减灾救灾议事协调和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1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应急管理局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应急管理局总编制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制18 人,事业编制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人)。在职实有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江岸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08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087.35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87.3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7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0.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05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577.9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0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087.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46.26万元,下降2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666.32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44.03万元,下降7%,机构改革,二级单位质检所职能划转至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77.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41.3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421.0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46.78万元,下降37%,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项目经费相应划转,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53.7万元。主要用于帮扶工作、设备购置、后勤服务、老干活动经费、体检费、党群工作、内审工作等支出。
2.安全监管项目255.38万元。主要用于安委会工作、执法办案、化工、医药、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隐患排查治理、“三同时”、应急救援、安全专家专项经费、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安全事故救助基金、安全生产预防服务等支出。
3.应急救援项目111.95万元。主要用于防灾减灾工作、地震专项工作、应急指挥工作、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补助、灾害信息员通讯补贴、应急演练工作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6.3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24.99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577.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0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47.0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7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3)公务接待费0.7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1.85万元,主要是机构改革,二级单位质检所有一辆公务用车一并在职能划转时,转至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公务接待费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减少铺张浪费,严管公务接待。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岸区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087.3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346.26万元,减少25%,主要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项目经费相应划转。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1087.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7.35万元,占100%。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108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6.32万元,占62%;项目支出421.03万元,占3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7.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0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8.04万元,政府购买服务33.5万元。包括:
1.货物类18.04万元。其中:购置办公设备7万元;网络运行及信息服务费11.04万元。
2.服务类33.5万元。其中:安全生产预防服务经费3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内审工作经费2万元;法律服务经费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2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2.3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1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江岸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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