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岸区残联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接受中国残联、省残联、市残联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和地方立法机关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素质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残联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及下属二级公益一类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残联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下属二级单位劳动就业服务部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公益一类人员4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公益一类人员5人。
二、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36.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36.04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6.04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8.0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6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40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97.3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0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936.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15.73万元,增长79.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53.6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比2017年预算增加46.52万元,增长43.44%,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97.35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9.17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0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人员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782.4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69.21万元,增长89.35%,(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新增加下属二级单位机构经费及康复项目经费调整),其中:
1、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经费362.64万元。主要用于0-14岁残疾儿童专业康复训练补贴。
2、残疾人服务151.7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及需求等工作。
3、文化、体育项目2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协会工作、节日及文体活动。
4、稳定项目22万元。主要用于特困残疾人稳定工作。
5、服务设施项目22.3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设施的开支。
6、低保家庭精神残疾人补助经费103.5万元。主要用于低保精神残疾人补助。
7、下属二级单位劳服部机构经费95.2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各项基本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8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161.85万元。包括:
1.货物类15.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用品15.3万元。
2.服务类145.55万元。其中:物业管理服务11万元;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134.55万元。
3.工程类1万元。其中:房屋维修维护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