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边栏
新媒体日历 城市日历 查询服务
政务微信
无障碍
智能问答
收起边栏

2017年度江岸区残联部门决算

【打印】 【下载】 【 字体:   】
2026-08-03 11:25:00来源:残联

2017年度江岸区残联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 25日


   

第一部分江岸区残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江岸区残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江岸区残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江岸区残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接受中国残联、省残联、市残联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和地方立法机关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素质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江岸区残联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江岸区残联部门决算由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残联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事业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第二部分江岸区残联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161.8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4.71万元,增长53.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用于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49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61.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1.85万元,占本年收入 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16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04万元,占本年支出12.14%;项目支出1,020.81    万元,占本年支出87.86%。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1.8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4.71万元,增长53.4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用于残疾人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5.49万元。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1,155.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5.8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41.04万元,项目支出1,014.8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7.85万元:主要成效为更好地开展残疾人工作。

2、残疾人康复500.87万元:主要成效为提高残疾人及残疾儿童生活能力。

3、残疾人就业扶贫8万元:主要成效为残疾人特殊困难临时救助。

4、残疾人体育1.46万元:主要成效为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

5、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15.39万元:主要成效为帮扶残疾人家庭,改善残疾人生活。

6、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31.24万元 :主要成效为让残疾人受到更多的社会关爱。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度预算为1,136.88     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度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8.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度预算为10.17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岸区残联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为江岸区残联本级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2.11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92万元,降低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1万元,降低1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      0.41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进行车改,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对外接待的工作任务。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6万元,本年支出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其他支出。支出决算为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九、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江岸区残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9万元,2016年增加0.04万元,增长0.01 %。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发生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江岸区残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区残联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调查工作

2、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

3、残疾人协会工作

4、十件实事

5、发放补助补贴

6、开展康复服务

7、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

8、推进“阳光家园”建设

9、开展法治建设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调查工作

根据中国残联及省残联要求,对全区持证残疾人进行调查并输入数据库。

已完成

2

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

以各类节日、纪念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大型残疾人活动十余次,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已完成

3

残疾人协会工作

联合五大协会开展残疾工作,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等。

已完成

4

十件实事

为全区持证智力残疾人配备了防走失GPS定位手表,在残疾人出现走失情况时,通过手表定位残疾人行走轨迹。

已完成

5

发放补助补贴

发放各类补助1097.06万元,进一步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保障了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权益。

已完成

6

开展康复服务

开展康复训练、举办康复大讲堂讲座,宣传残疾预防知识等等。

已完成

7

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

推荐14人参加清华远程提升教育学习。积极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工作和“就业援助月”活动,多方联系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对岗位的要求和残疾人自身的需求新增就业100人。

已完成

8

推进“阳光家园”建设

组织家园间的经常性交流学习活动,是把握节点,开展节日慰问、文艺演出等活动,提高家园凝聚力,增强残疾人幸福感。

已完成

9

开展法治建设

聘请法律顾问,专门接待处理残疾人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问题,教育引导残疾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完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江岸区残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8张表格以Excel表格形式上传)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