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岸区残联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江岸区残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岸区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江岸区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江岸区残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区残联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地方组织,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开展工作,接受中国残联、省残联、市残联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政府和地方立法机关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发展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要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素质教育、劳动就业、扶贫、职业培训、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推动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
江岸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开展残疾人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咨询、职业培训、技能鉴定、职业介绍;推动社会用人单位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帮助残疾人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拓宽适合盲人特点的就业领域,促进盲人就业;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残联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及下属二级公益一类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残联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在职实有人数4人,其中:事业编制4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退休5人。
下属二级单位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总编制人数4人,其中:公益一类人员4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公益一类人员5人。
第二部分 江岸区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90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905.2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05.2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3.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6万元。
基本支出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215.2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3,905.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969.16万元,增长317.2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46.7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3.12万元,增长60.62%(主要原因是下属二级单位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15.24万元 (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医疗保险、在职和退休人员医疗补助、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在职和退休人员提租补贴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14.7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支出)。
(二)项目支出3,658.4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876.04万元,增长367.58%(主要原因是下属二级单位纳入预算管理),其中:
1、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经费286.92万元。主要用于0-14岁残疾儿童专业康复训练补贴。
2、残疾人服务153.8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及需求等工作。
3、文化、体育项目2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协会工作、节日及文体活动。
4、稳定项目22万元。主要用于特困残疾人稳定工作。
5、服务设施项目29.95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设施、残疾人事业信息建设及残疾人服务等开支。
6、低保家庭精神残疾人补助经费194.40万元。主要用于低保精神残疾人补助。
7、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8万元。主要用于对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8、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经费1,855.6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及就业培训补助。
9、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0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0、残疾人康复经费131.4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训练、矫治、住院及无障碍改造等工作。
1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74.2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6.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1.96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215.2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14.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1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8年减少0.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江岸区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3,905.2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969.16万元,增长317.20%,主要原因是下属二级单位纳入预算管理。
七、 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3,90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05.20万元,占100%。
八、 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3,905.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73 万元,占6.32%;项目支出3,658.47万元,占93.6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9.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21.18万元。包括:
1.货物类4.7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用品4.70万元。
2.服务类416.48万元。其中:残疾人居家服务222.60万元;残疾人技能培训50万元;保险服务143.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1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56.3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同下)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反映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江岸区残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具体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