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残联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如下:
江岸区残疾人联合会是中共江岸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全区各族各界残疾人的群众团体,以弘扬人道主义,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体成果为宗旨。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区委、区政府联系全区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努力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区委的中心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本级残疾人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全区残疾人工作。
二、密切联系残疾群众,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四、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帮扶救助、文化生活、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
六、协助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发挥综合、协调、咨询、服务作用,对有关领域的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七、承担江岸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办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九、联系、指导各街道残联、各专门协会开展工作,培养残疾人工作者,发展助残志愿者。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武汉市解放大道205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编:430010
电话:027-8288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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