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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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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1 09:15:00来源:江岸区财政局

                                                       江岸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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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备注
教育部门




中央立项 1.公办幼儿园保育费、住宿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幼儿园管理条例》,发改价格[2011]3207号


2.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


3.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财综[2004]4号,教财[2003]4号,教财[1996]101号


4.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财教[2013]19号,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财[2006]2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计办价格[2000]906,教财[1996]101号,价费字[1992]367号,教财[1992]42号,发改价格[2006]702号,教财[2006]7号,教电[2005]333号,教财[2005]22号,鄂价费〔2006〕106号、教高〔2015〕6号

省级立项 5.普通中小学住宿费(仅限城市)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鄂政办电[1998]64号、鄂价费字[1995]16号
公安部门




中央立项 6.证照费




    (1)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2]97号,[1992]价费字240号


      ①居民户口簿




      ②户口迁移证件




     (2)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省级立项 7.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 缴入地方国库 鄂价费[2001]302号、鄂价费字[1999]198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中央立项 8.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国办发〔2020〕27号


9.城镇垃圾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鄂价法规[2005]89号
水利部门




中央立项 10.水资源费 缴入地方国库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价费字[1992]181号


11.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卫生健康部门





12.预防接种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财税[2016]14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2]72号,财综[2008]47号,发改价格[2016]488号


13.社会抚养费 缴入地方国库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财税[2016]14号,财规[2000]29号


14.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 缴入地方国库 《疫苗管理法》,财税[2020]17号,鄂发改价调[2020]409号
人防部门




15.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相关行政机关





16.信息公开处理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函〔2020〕109号
各有关部门





17.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或财政专户 
其项目名称、依据见《武汉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省级立项 18.短期培训班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鄂办文[2003]48号,鄂价费[2016]139号
注:




  标注“◆”号的收费项目,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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