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午11时40分,江岸区食药监局收到记者举报三金潭村有“香肠生产黑作坊”。接报后,我局高度重视,迅即调动全局机动力量赶往现场,并及时主动与街道等多部门取得联系。下午3时,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街三级食药监部门及街道、城管、公安、工商等组成的联合执法组赶到现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隐藏在该村内的3家非法生产香肠黑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当场查获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猪肉原料、并发现大量色素、添加剂、白砂糖、大豆组织蛋白、味精等。由于涉及多家无证加工作坊,市、区食药局、街道等分管领导到现场进行指挥。
现场第一家是在一个隐蔽的小路的顶头,是一个家族作坊,正在解冻一部分肉品,烘房里也正在烘制香肠。现场查获冷冻的未经检疫的各类肉品约1000斤,半成品约1500斤。经初步讯问,当事人李威与母亲、妻子和智障弟弟共同经营做这个生意,使用没有经过检疫的肥膘兑鸡肉,经切碎绞成末再添加大豆蛋白、生粉、糖、盐、色素、香精等混合后灌制成香肠出售。肉品进货渠道在白沙洲大市场,供认两个销售对象,一个在古田二路牛羊批发市场,一个在汉阳六库。进货价格在4-4.5元,销售价格在6元左右。
执法组相继在第二家和第三家加工作坊内查获余下的肉品和半成品。经过现场调查,加工作坊均无证无照,且经营设施设备不完善,卫生条件极差,不符合食品生产安全条件。属于非法经营,我局责令其立即停止加工,对所有食品及原料、操作机器、容器全部进行扣押取缔,当场查获大型冷藏冰箱3台、加工机器9台和已经加工好的、正在烘烤涉嫌不合格的香肠、香肠原料、半成品约4.28吨;货值3.6万元。
12月1日,《楚天都市报》头版报道多部门联手取缔三金潭村3家香肠黑作坊的情况见报后,立即引起省、市、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当天省公安厅负责同志派遣专人到省食药监局协调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研究行刑结合问题。
12月2日,我局召开此案工作部署会,将收缴肉品送由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北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中心对香肠原材料(肉)及成品的有害物质多项指标进行逐一抽检化验,目前检验在进行中。同时我局和区经侦机关法制部门联系,请求指导行刑结合的案件办理。
12月3日,执法人员在回查中又发现一家隐蔽的无证香肠生产黑作坊,现场发现生产工具,但未发现加工原材料及成品。据周边邻居反映,该户迫于震慑,已停工转移。我局已将该户列为重点对象,积极追查线索,一旦发现生产迹象,将立即查获取缔。同时,执法人员增加对该地有许可证的2户香肠生产经营户检查频次,对其加工原材料进货票据和肉品检验检疫报告、食品添加剂等进行严格查验。
12月4日上午,省市区公安部门、省市区食药监部门领导及执法人员共聚一堂,专题探讨案件的深入查处和证据的进一步固定,并共同前往三金潭勘察;一致决定:该案先由江岸区食药监局继续进行行政处罚程序,进一步深挖线索,固定证据。一旦发现能够达到刑事案件处理的线索,立即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则即刻成立专班,组织人员办理此案,力争达到处罚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彻底端掉此地窝点。同时应深挖案源,抓住源头,查清其社会危害性,避免人民群众继续食用到有害食品;并对香肠原材料(肉)及成品的多项有害物质指标进行逐一抽检化验,查看有否毒害超标的问题,目前检验在进行中;要认真仔细查验香肠添加剂的情况,对涉案货值再精确统计,寻找突破口。
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加强与各职能部门配合联系,通力合作,共同整治食品违法行为;加大检查力度、频次,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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