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改革,
证件类型及号码:居民身份证4123261985****5735
我分局于2024年12月25日对你在建设大道延长线和黄孝河交汇处空地露天堆放大量黄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一案依法作出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岸环催〔2024〕3号)。 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分局依法作出的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进行公告送达。你应自发出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岸区分局(武汉市江岸区六合路32号)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不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岸区分局
联系电话:027-82729822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岸区分局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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