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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恭子顺通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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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5:50:00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2026-7-21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市恭子顺通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102MA49H7AWXH

法定代表人

陈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岸环罚〔2026〕3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

2026年5月19日至6月25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岸区分局执法人员对武汉市恭子顺通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按规范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检验,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

1.罚款人民币100,000.00元(壹拾万元整);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20.00元(叁佰贰拾元整)。

罚没金额(万元)

10.032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7-16

公示截止期

2027-7-20

处罚机关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江岸区分局

备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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