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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江岸区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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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17:18:00来源:区教育局

江岸区各相关单位:

按照职称工作安排,经商区职改办同意,现将2023年全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结合我区实际,组织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申报人员,参加武汉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

二、测试对象

水平能力测试分为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两个级别。测试对象为我区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及地方教研、电化教育、教师发展、校外教育等机构中,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中小学教学和教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含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拟申报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水平能力测试。已退休人员和达到退休年龄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的除外)不得申报测试。

申请参加水平能力测试的教师应按岗报考,报考时的任教学段学科、级别应与后期申报职称评审的任教学段学科、级别一致,并符合相应评审条件。符合免水平能力测试条件者,可按有关程序提前申请免试。已取得我市同级别、同学段学科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成绩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免于参加2023年水平能力测试。

三、申报渠道

(一)公立学校

1.在编教师。由个人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推荐,报武汉市江岸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中小学教师中评办)受理。

2.非在编教师。在我市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由个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推荐,经江岸区非公人才职称申报受理点(武汉市江岸区麟趾路50号江岸区人力资源局,下同)审核,报区中小学教师中评办受理。

(二)非公立学校

在我区非公立学校工作且在我市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推荐,经江岸区非公人才职称申报受理点审核,报区中小学教师中评办受理。

区中小学教师中评办不接受个人报名。

四、申报数量控制

1.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在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参加高级、中级水平能力测试。

2.非在编人员(含非公立学校)不控制申报数量。

五、测试内容和形式

武汉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学科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科技制作活动、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生命安全教育、科学、学前教育、专职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干部)、日语(法语、德语、俄语) 。

水平能力测试全部实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30分,专业知识能力70分。公共知识试题均为客观题,主要考查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专业知识能力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区分申报级别,也不区分高中与初中。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六、测试结果和效用

全市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实行全市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高级教师、一级教师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并且高级教师实行双线控制,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结果有效期为3年,其分值可在量化评审中运用。水平能力测试合格是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取得测试合格成绩者,在规定有效期内,经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办公室、职改办逐级审核通过,才具有参评资格。

七、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对照申报条件,向单位提交申请书和符合规定要求的电子照片。

(二)单位审核报送。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审核,确定测试报名人选,将本单位申请参加全市水平能力测试的申报人员名册、缴费信息统计表(表格附后)盖章报区中小学教师中评办(办公室设在江岸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地址:汉口沿江大道238号7楼705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7-82220471 ),同时需将申报人员名册电子稿、缴费信息统计表电子稿及测试人员电子照片(jpg格式,身份证号命名,8K左右,具体要求见《职称测试人员照片处理办法》)拷贝。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三)测试缴费。市中小学教师高评办审核后,通知测试人员通过手机银行APP向市人事考试院线上缴费。高级、中级职称水平能力测试收费标准分别为100元、50元。

(四)打印准考证并盖章。测试人员在线打印准考证,由单位在照片处加盖单位公章。

八、工作要求

申报水平能力测试人员所在单位对审核推荐负主要责任,要按照单位岗位职数管理、职称评审条件等规定认真审核把关,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和有关材料报区中评办,确保申报信息准确无误。因单位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测试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武汉市江岸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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