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

智能问答 长者专区 残疾人专区 无障碍繁体登录注册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  | 
发布时间:2023-03-16 16:40 |  来源:区政府办

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区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5日

区政协第十六届二次会议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

为做好政协江岸区第十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 全力打造“双减”江岸标杆的建议案》(以下简称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全区将加大对区内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时间压减情况、课后服务时间统筹安排情况、学科类培训机构规范经营情况等督导力度。围绕“好课堂、好作业、好服务”,深入实践探索,形成百节精品优课、百篇课后服务好故事、百份优秀作业设计,隐形变异培训等违规办学机构查处率100%,切实推动“双减”政策落地。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守牢“双减”主阵地,持续提升育人质量

一是实施“美好课程”。拓宽课程资源,统筹协调建立区域性特色课程平台,供学校在平台上选择适合学校开展的特色课程,作为学校校本课程的补充。拓宽活动空间,利用江岸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和人文资源,免费开放江岸区相关博物馆、红色场馆、科技馆等场所,打造独具特色的综合课程,为学生拓展多维学习成长空间。拓宽师资渠道,加强家校、家庭和社区的多元联动,探索引进社会人才和职教资源,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课程实施力。构建一体化的体艺课程体系,支持社会体育组织参与课内外体育教学活动,适当增加“体育选项走班制”教学组织形式。科学设置运动负荷,组织各类体育比赛活动。加强家校、家庭和社区体育的多元联动,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及第三方监测工作。加强艺术(音乐、美术)特色项目建设,开发精品艺术创品牌。(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团区委)

二是打造“美好课堂”。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教材〔2022〕2号)要求,对标《美好课堂的评价标准》,深入开展省级课题《基于美好教育背景下美好课堂的建设研究》,制定《语文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出台《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依托各类教学比赛,结合“雁阵工程”,组织开展新课程、新课标论坛交流活动,从课程整合、课堂教学等方面开展研讨,大力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改革,转变育人方式,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启动“三优”评比活动,组织开展基于美好课堂的课堂实践评比活动,开展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常态应用活动,以模式的应用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落实新课标理念和目标。推进教与学模式变革,科技赋能高效精准课堂。实施“互联网+精准教研”,推进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实现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共用,让“双减”课堂教学模式走向创新化。引入教学资源和学生学习维度大数据评价平台,实现大数据精准教学,提升课堂有效性。(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大数据中心)

三是优化作业设计。严格执行市、区作业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通过《江岸区中小学作业设计指导意见》(含各学科指导意见)、校本教研活动、优秀作业设计评选和展示交流,提升教师作业设计的能力水平。教学视导中突出对学科教师作业设计的指导和各类训练资料使用情况的督查,提高作业的针对性、有效性。(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是规范课后服务。规范执行课后服务“5+2”模式,保证课后服务时间。落实“1+X”要求,有序推进课后服务,夯实作业辅导等基础性课程,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当天作业。开展多样化特色课程,设置丰富的综合实践类课程,增强课后服务吸引力。(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五是落实“心育工程”。按照《2023年春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心理调适工作指南》,通过摸排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早分类疏导心理压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班(队)文体活动,针对学生共性心理问题开展团体辅导、心理讲座等活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为学校师生和家长提供心理健康的专业指导和服务,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区教育局)

(二)完善“双减”机制,构建良好教育生态

一是健全多方协同育人机制。建立健全家校共育组织机构,成立学校、年级、班级三级家校工作委员会,明确家委会的工作职责,签订承诺书。常态开展家校互动,通过家长开放日、家长进课堂、家长会等增进家长对学校的了解,通过校长信箱、行政接待日、教师家访等方式,畅通家校沟通渠道。邀请教育专家、家长代表开展线下互动交流,让家长课程真正落实见效、让家长群体成长可见。(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二是加大校外培训整治力度。强化统筹协调,协同文旅、科经、市场监管等部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开展办学许可证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推进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全面运用。加强培训内容、培训时间、收费行为等事项监管,将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作为重点,做好已失效办学许可证清理工作。依托“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发现机制及联合执法查处机制,开展学科类无证培训机构清理整顿。(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强化“双减”保障,打造江岸教育高地

一是创新教师队伍人才建设体制机制。构建公开招聘与专项招聘相结合,高层次人才培养与高技能人才引进相适应的多渠道、多层次教师队伍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师德教育和教师专业培训,完善教师考评和奖惩机制,不断优化教师交流机制,助力区域教育师资优质均衡发展,多措并举提高用人效能,有效解决超编、缺人的结构性问题。(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局)

二是有效落实“双减”工作经费保障。根据市教育局“双减”文件精神及要求,有效落实相关人员聘用、教师课后服务等经费保障,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有效缓解部分学校个别学科教师紧缺问题。建立教师课后服务绩效工资评定、核增与分发工作体系,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力资源局、区委编办)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3月底之前)。研究制订建议案办理工作方案,成立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建议案办理工作专题部署会,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二)办理落实阶段(2023年4月—9月)。各责任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认真推进落实,2023年6月底之前报送建议案半年工作小结。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适时听取责任单位办理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适时邀请区政协领导同志和政协委员检查建议案办理工作推进情况,专题汇报建议案办理情况,听取意见,促进工作落实。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3年10—11月)。各责任单位于10月底前形成书面办理工作总结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11月向区政协常委会报告建议案办理工作,接受区政协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1号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建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区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大数据中心、团区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办公,办公室主任由区教育局局长兼任,负责统筹推进建议案办理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依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建议案办理协调调度、督查督办、信息报送、通报工作制度,各责任单位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作,及时沟通,上下联动,确保高效优质完成建议案办理工作。落实“开门”办理建议案,加强与区政协和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主动邀请区政协领导、民主党派及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进行视察、调研,认真听取意见,加强改进工作。

(四)强化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各责任单位应明确1名建议案办理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做好建议案办理沟通和衔接工作。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下载]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