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民办教育监管方式,强化民办学校事中事后监管力度,规范监管和行政执法行为,营造民办教育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全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依据《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抽查时间及任务安排
根据市教育局双随机工作要求,每年抽查不少于两次,本年度单独抽查工作分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两部分进行,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抽查一次;联合抽查工作于7-8月进行。11月底前完成全年抽查任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一)抽查对象:辖区内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抽查比例: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抽查比例为10%,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抽查比例为15%。
三、抽查内容及抽查方式
(一)抽查内容:《民办教育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所列两大类别10个抽查事项56个细项全覆盖,其中幼儿园9个抽查事项37个细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1个抽查事项19个细项。
(二)抽查方式:采取实地检查的方式。
四、抽查工作人员安排及抽查流程
(一)抽查人员:由主要检查人员与辅助检查人员组成。其中主要检查人员从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辅助检查人员由办公室、组干科、宣法科、财务科、教师工作科、中教科、初教科、学前教育科、成人教育与民办教育科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组成。
(二)抽查流程:
第一步 主要检查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被查单位检查工作内容;
第二步 检查人员对照检查表中的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检查,同时做好相关拍照取证工作;
第三步 当场汇总检查情况,发现问题当场予以行政指导,填写《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
第四步 主要检查人员签字确认,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
第五步 检查后第二日及时将《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及检查拍照取证材料等反馈至成民科汇总。
五、工作要求:
(一)重点要突出
要抓住节假日、暑假等关键节点,重点检查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课程安排、招生对象、教职工资质、收费执行、广告发布、安全管理等情况。
(二)程序要规范
主要检查人员必须携带执法证件和执法记录仪,严格按照检查流程,做好全程记录,确保公正执法和责任追溯;如实填写“双随机抽查检查记录表”,及时将检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并在检查结束之日起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
(三)检查要严格
检查人员要严格对照“抽查事项清单”仔细检查,不得缺项、漏项和擅自增加项目。
江岸区教育局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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