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最低生活保障中心的委托,对江岸区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大华招标[2025]110
(二)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
(三)采购需求:为武汉市江岸区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江岸区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自理能力评估资质。
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期限: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三)其他要求:
1.提供加盖公章的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格式自拟,内容包括申请人单位名称、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人或授权代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请供应商携带上述资料到代理机构现场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二)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14时30分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磋商地点: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14时30分
(二)磋商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持有效身份证明出席磋商会。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武汉市江岸区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兴业南路3号
联系人:周虹怡
电话:027-82335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塔子湖东路越秀星汇君泊3期A座23楼
联系人:曹允明
联系电话:027-8265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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