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武汉市江岸区融厨餐饮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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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工商登记码 | |
案件名称 | 武汉市江岸区融厨餐饮店使用童工案 |
处罚类型 | 罚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居民身份证号 | |
事项名称 | 劳动保障监察对使用童工的行为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岸劳社监罚〔2021〕114号 |
处罚事由 | 武汉市江岸区融厨餐饮店违法使用童工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九十四条,《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四条、、第六条第一款 |
处罚结果 | 对单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 |
处罚生效期 | 2021-11-04 |
处罚机关 |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