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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越通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等企业符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条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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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09:00:00来源:武汉市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根据《关于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3〕304号)和《关于落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武人社函〔2024〕2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我辖区广州越通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和达美乐比萨(武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新招用5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两年范围内)符合2023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条件,补贴金额共计10000元;我辖区广州越通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和达美乐比萨(武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于2024年新招用5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毕业两年范围内)符合2024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发放条件,补贴金额共计15000元。现公示期7天,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拟补贴人有异议,请拨打江岸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82716792 。

联系人:刘俐  李怡  

企业名称

吸纳类别

人数

金额(元)

广州越通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高校毕业生

6

14000

达美乐比萨(武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高校毕业生

3

8000

武汉艾格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高校毕业生

1

3000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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