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初创组织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函〔2024〕2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我辖区大学毕业生胡平和桂清鑫分别初次创办武汉市江岸区田仓艺术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和武汉市江岸区有家清鑫便利店符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补贴金额1.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从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6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拟补贴人有异议,请拨打江岸区人力资源局投诉电话:82716792
联系人:刘俐 李怡
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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