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擅自在公共管网上接管用水的行政处罚

字号 :  | 
2025-03-25 00:00:00处罚机关: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明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工商登记码
案件名称 武汉明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公共管网上接管用水案
处罚类型 罚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事项名称 擅自在公共管网上接管用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岸水(2025)第(2)号
处罚事由

违反《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项

处罚结果

处罚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5-03-24
处罚机关 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