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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擅自在公共管网上接管用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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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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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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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明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工商登记码
案件名称
武汉明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在公共管网上接管用水案
处罚类型
罚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事项名称
擅自在公共管网上接管用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岸水(2025)第(2)号
处罚事由
违反《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湖北省城市供水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六项
处罚结果
处罚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5-03-24
处罚机关
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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