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政处罚

字号 :  | 
2025-05-07 00:00:00处罚机关: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武汉营福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
工商登记码
案件名称 武汉营福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政处罚案
处罚类型 罚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居民身份证号
事项名称 武汉营福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武岸水(2025)第(5)号
处罚事由

未经批准擅自取水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

处罚结果

处罚人民币贰万元整

处罚生效期 2025-05-06
处罚机关 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
备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