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党委关于
落实2022年区委第二轮巡察反馈问题
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0日至11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水务和湖泊局党委开展驻点巡察。2023年1月1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水务和湖泊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区水务和湖泊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对巡察反馈问题真抓实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压实整改责任。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研究整改意见,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相关科队站所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巡察整改机制。成立以局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科队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召开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政治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一分解到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分配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抓实任务分解。严格落实“具体问题彻底整改不留死角、同类问题举一反三扩大效果、面上问题建章立制长效长严、突出问题追责问责形成震慑”的整改标准,局党委制定《中共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完善巡察整改问题台账。
(三)落实整改成效。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局党委委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到一个问题一本台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局党委在对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地开展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并专题召开会议研究,确保整改形成长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
问题1:党委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党委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相关工作。严格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召开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时,第一时间安排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传达贯彻中央重要文件精神、研究落实中央部署的重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专题研究方案,撰写专题报告、个人交流发言提纲和体会文章,落实中心组学习记录。三是依托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等重大宣传活动,组建局理论宣讲队伍,制定宣讲方案,定期进行理论宣讲活动。
问题2:2017、2019、2021至2022年未按要求将理论学习中心组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召开2023年全局党建工作会议,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理论学习中心组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详细规定学习的方法和考勤规定,要求中心组成员严格按计划学习,每半年向区委报告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要求,在每年年初把理论学习中心组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心组考勤、报告制度,形成工作台账。
问题3:重点学习内容存在缺项。
整改完成情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制定2023年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计划,将有关重点内容纳入常态化学习中,形成学习资料台账并存档备案,坚决杜绝发生学习内容有漏项问题,学习打折扣的现象。
2、发挥党委领导作用、履行核心职能不够有力
问题4:党委对制度建设把关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进一步强化履行党委的核心职能,加强全局制度性建设。局党委广泛征求各单位、各部门意见,对2019年《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制度汇编》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审议通过了2023年《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制度汇编》等相关制度18项内容,进一步完善全局制度建设体系。
问题5:贯彻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规范议事程序,梳理完善局党委《议事规则》制度,规范行政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程序,制定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议题审核单、党委会(行政办公会)通知单,进一步规范程序。二是规范议事范围,对非党委委员、会议成员,均作为会议列席人员,明确列席人员可参会但不能表决的会议规则,进一步确定党委会(行政办公)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范围,对会议研讨、表决程序人员发言内容进行规范;三是规范议事方式,对党委委员审议重大事项,要求党委委员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杜绝用“同意”代替意见。
问题6: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改善等职能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采取生态补水及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巩固治理效果,我区明渠均达到“初见成效”整治标准;二是配合市水务局“黄孝河、机场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改善黄孝河明渠水质。2022年7月,铁路桥净水厂和黄孝河CSO调蓄设施均已完工并投入使用,黄孝河明渠水质稳定在非黑臭;三是积极协调市水务局对我区2022年二次供水改造计划进行明确,第一时间召开全区二次供水任务布置会,加大与辖区街道、社区、区直部门间协作力度,加快推进51处“二次供水改造”项目,截至目前,我区二次供水改造超额完成目标任务7处,全市年度排名第3名。
问题7: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存在差距。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区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提升帅伦纸业民垸堤防防洪能力,帅伦纸业民垸堤防防洪能力明显提升改善。二是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制定排水管网混错接、缺陷问题整改计划,已完成169处混错接整改工作和890处管网重大缺陷改造工作。三是统筹推进辖区排水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对机电园路排水管网进行改造施工,并实施长效措施,消除渍水点位,采取机电园路与青芷路道路两侧新建排水沟,收集两条道路交汇处的路面雨水,并在机电园路道路沿线地势较低处增设雨水口及管道等措施,有效解决了该处积水问题。四是实施排水管网修复项目,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系统污水治理相关项目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8:党委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强化党委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按照区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和责任清单》,成立党风廉政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领导班子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依据党风廉政风险防范要求,定期召开党委会、专题会,研究工程建设、固定资产管理、事业人员聘用等方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结合省、市开展的《水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党委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问题9:解决群众投诉、化解信访积案不够有效。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做好群众投诉工作,今年以来群众投诉回复率100%,满意率97%。二是协调武汉市自来水公司等企业,进一步规范投诉、信访案件处置流程,对办理结果适时公开,要求全部案件按期办结,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信访问题的督查化解力度,定期梳理反复投诉,指定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确保有效化解问题,防止转化为重大风险。三是制定《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信访维稳工作制度》《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110联动管理办法》,定期开展信访、投诉问题调度,最大程度解决群众投诉、化解信访积案。
4、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
问题10: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重要日程,完善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制度,加大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力度。二是制定2023年党委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强化联系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开展党外知识分子思想状况调研,定期向党委报告。
问题1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安排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安排,强化关于网络安全管理的实施细节,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形成上下联动的网络安全管理格局。二是修订完善《中共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指派专人负责舆情监督和处理工作,对局网宣队伍及时补充、培训,充分利用辖区涵洞、江滩电子显示屏开展网络宣传活动,把握住意识形态重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问题12:执行意识形态“六纳入”不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坚决执行意识形态“六纳入”,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召开党委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3年全局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责任制中,一同部署、落实、考核。二是修订完善《中共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提升局意识形态工作正规化水平。
问题1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标准不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积极引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干部职工政治鉴别力。加强党委中心组学习、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广泛开展百姓宣讲活动,成立“长江大保护”宣讲队。二是丰富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载体,安排机关党委专人整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台账资料、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资料
5、对巡察、审计监督反馈问题和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整改不彻底的现象
问题14:“工作例会、党委会一起套开”问题仍然存在。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中共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委员会会议事与决策规则》、《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行政工作规则》,优化规范党委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程序,制定党委会(行政办公会)议题审核单、党委会(行政办公会)通知单,明确专人负责工作例会、党委会会议记录,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委、行政会议议事程序和规则。今年以来党委会、行政办公会,均落实专人记录,专人负责。
问题15:“党委对干部培养重视不够,力度不够强”“干部结构老化、储备不足、进步无空间”问题,仍未彻底解决。
整改完成情况:党委召开干部工作会议,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研究解决局干部培养工作,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计划,建立完善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进行提拔或晋升。局机关党委制定2023年干部选拔任用计划,储备30-40岁年轻干部4名,储备一般干部5名。
问题16: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和威慑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制度规定,筑牢纪律红线,采取多种手段举一反三,充分发挥教育警示和威慑作用,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出入境,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局科级以下干部出入境证件进行集中管理,对出入境严格程序严格审批。
问题17:未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
整改完成情况:制定局党委廉政谈话方案,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谈话,分管领导对科室或单位负责人进行谈话,填写《开展谈话备案表》,被谈话人签字存档。廉政教育警钟长鸣,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或批评教育谈话,指出问题,提出希望。按照上级党风廉政工作部署,制定2023年局党委《党风廉政谈话方案》,严格落实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三个方面主要内容。
问题18: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原因分析中有2条雷同。
整改完成情况:开展局民主生活会整改回头看工作,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民主生活会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认真学习贯彻“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结合2022年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生活会整改回头看工作,认真分析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找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2023年局党委召开2022年党委民主生活会暨巡察反馈专项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查找问题52个,分析原因制定措施19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的落实情况
6、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
问题19:“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落实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各二级单位(科室)负责人谈,召开全系统水务工作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邀请区纪委领导参加,并与各基层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二是开展面对面评议,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强化结果运用,党委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和责任清单》。
问题20: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性和自觉性不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加强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二是修订局廉政谈话方案,明确谈话主题触及思想,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谈话,班子成员与党员个人进行谈话,并填写《开展谈话备案表》。
问题21:基层主体责任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实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23年度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工作,完善各项机制体制,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运转模式和运行体系,着力解决基层纪委职能泛化、力量薄弱、工作不聚焦的问题。配齐配强基层党组织纪检队伍,邀请上级纪检部门对局纪检工作人员开展培训,目前全局各党支部均配备纪检干部。
问题22:加强日常监督不够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加强日常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多咬耳朵、常扯袖子、勤打招呼机制化、常态化。狠抓执纪监督问责,对干部违纪问题“零”容忍。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二是狠抓“双评议”工作落实,重新修订局《“双评议”工作规则》,对二维码张贴、录入数量、扫码数量和录入信息等具体事项进行明确,对发生问题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问责。
7、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问题23: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召开行政办公会议,组织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上级公车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局《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纪律要求,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加强监督,狠抓公车管理执纪问责,保持纪律的高压态势,开展全局警示教育,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违纪问题“零”容忍,从严从快处理违纪问题。
8、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不严
问题24: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修订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规范报销资金审批,落实层层审批制度和审批资料,完善大额资金集体讨论“三重一大”决策。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召开会议,进行《会计法》和会计制度规定学习,完成局《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工作,明确报销资金审批,审批制度和审批资料,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立刻进行整改,目前相关整改已经完成。二是对反馈的财务问题逐一进行甄别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落实报销程序、开票信息错误等问题进行整改。
问题25:资金支付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使用。修订完善了局《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大额资金集体讨论“三重一大”决策要求,规范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大额资金使用。
问题26:国有资产处置手续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核查固定资产处置情况,对巡察反馈处置情况进行调查处置,完成资产残值整改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残值处置后审批等流程要求,积极与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对接,修订完善了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9、存在问题: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问题27:执行工程管理规定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局《工程验收管理办法》,对照相关要求,明确项目验收程序及验收重点,并要求各项目参建单位严格按照验收规定开展项目验收工作。二是由局排水科、排水管理站组成工程项目验收工作专班,对水务工程项目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各项目参见单位严格按照验收工作流程组织完成验收工作。三是局排水科、排水管理站明确专人对竣工验收项目资料进行规范化检查,确保竣工验收组资料满足真实、齐全、系统等要求后,按要求留存归档。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落实情况
10、存在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问题28:党委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走过场,只查不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形成查找问题、整改落实闭环机制。修订完善《中共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召开2022年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党委委员面对面开诚布公,提出意见建议,连同查摆出来的问题,一并分类纳入整改清单进行公示,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二是班子成员不推不躲、主动认领,主动对标对表,一件一件抓整改,形成整改完整闭环。结合2022年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生活会整改回头看工作,认真分析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找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
问题29:党委班子检视问题材料敷衍应付,不够认真。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集中时间对党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对学习教育过程中查找出的问题进行系统梳理归纳,吸收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认真撰写检视问题材料。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对班子成员的学习培训,单位主要负责领导,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审核,对不深刻、不实际的材料,责令重新撰写,坚决杜绝此类敷衍应付的事情发生。结合2022年局党委民主生活会,连同查摆出来的问题,一并分类纳入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班子成员主动认领,主动对标对表,一件一件抓整改,形成闭环。
问题30: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原则性不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确保民主生活会原则性。班子成员集中深入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提高班子成员对民主生活会所赋予的政治意义深刻认识。二是加强实施督导。邀请上级领导对党委民主生活会全过程督导,对存在偏离主题、批评和自我批评“走过场”、未对组织约谈函询作出说明等问题的,及时提醒;三是对没有逐一开展相互批评、批评意见避重就轻、过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班子成员,及时督促纠正,确保真正开好民主生活会。
11、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乏力。
问题31:党委党建政治责任意识不够强。
整改完成情况:严格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认真做好学习教育记录,杜绝以工作代替学习的现象。组织党委成员加强中心组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党建工作的文件精神及要求,班子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紧扣区委工作要求。举办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与基层党支部签订党建责任书。
问题32:对开展党内重大政治教育活动重视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成立机关党委,配强人员,负责重大活动开展,把政治理论学习和重大政治教育活动的开展结合起来,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固化党内重大政治教育活动的贯彻落实效果。重大政治教育由局主要领导主持,局日常党委会或行政办公会前的学习由各分管领导轮流组织。
问题33:领导调研不深入。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改进工作作风,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领导班子政治理论学习,从思想上改造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宗旨意识。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将下基层调研、到基层讲党课等活动,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落实效果。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指定专人负责,全过程跟踪问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督促整改,保障制度严格落实。
12、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重视
问题34:落实机构“三定”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积极落实上级“三定”方案,修订《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规程》,对全局符合提拔、晋升人员及时按规程进行提拔或晋升,提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充分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严格年轻干部在局机关挂职锻炼程序,明确借调人员均不兼职原单位工作。
问题35: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轮岗交流难。
整改完成情况:制订总体规划,拓宽选拔方式,探索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有效途径。坚持干部年轻化、专业化,对符合交流的干部在区内部推荐进行交流、轮岗,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2023年招聘事业人员4名,其中管理岗2名,专技岗2名。
问题36: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程序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程序,对于干部提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最新下发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行推进。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按制度落实任用程序,开展任前谈话。
13、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3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开展组织“三会一课”工作培训,严格“三会一课”会议程序、会议时间、参会人员等具体要求,杜绝发生违反组织程序内容。根据党委议事与决策规则,要求二级单位参照议事规则,非班子成员可列席但不能表决。二是按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严格规范党内制度。各支部签订2023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党建考核。
问题38: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肃组织生活制度,加强会前学习培训和检查督导力度。针对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雷同问题,要求机关支部深刻剖析,认真整改,确保2022年组织生活会质量,同时要求各支部要举一反三,严肃认真的对待,做好相应的记录。二是为各基层单位配齐“三会一课”记录本,完善资料备查。今年,按照区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落实,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同时,局分管领导参加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
问题39: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人员参会率不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全局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形式进行创新。2022年以来,区堤防所党、区水政大队党支部,分别在管理维护的江滩4期和水政执法艇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加强考勤管理,合理解决组织生活和工作矛盾。严格落实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制度,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按照主题党日一个月开展一次的硬性要求,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落实,并考勤管理,确保人员参会率,对未参加学习党员进行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党日学习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全局支部主题党日学习进行考勤管理,确因事不能参会人员由各支部书记会后补课,对全年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学习的党员,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问题40:党员学习教育效果不明显。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支部书记培训,结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发主题党日活动流程,进行标准化流程内容指导。二是按照区委组织部每月下发的党日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认真组织好学习,开展党员知识测试等相关活动,对会议进行详细记录。
问题41:党员发展工作不重视。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支部书记为党员发展第一责任人,压实党员发展责任。加大党务培训指导力度,积极派人参加上级党员发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党员发展程序规范。二是开展全局党建工作培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党员发展上级规定要求。三是积极拓展发展党员途径,全局2名非党员已积极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问题42:党委在干部交流轮岗上思路不宽,办法不多,未形成良好干事创业氛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结合水务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干部轮岗交流。二是采用各种办法,充实公务员队伍,加强年轻公务员培养,条件成熟后尽快选拔到任机关部门岗位。2023年2月底完成提拔科级干部2名,晋升二级主任科员2名,晋升三级主任科员2名,晋升四级主任科员1名。同时,组织人事负责人对符合下一步提拔、晋升人员信息进行摸底。三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调动干部积极性。四是增强担当意识,不回避矛盾,迎难而上,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稳妥做好处理堤角花鸟市场历史遗留问题。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坚持对标对表,压实主体责任。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巡察整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全过程。
(二)坚持驰而不息,力促问题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坚持毫不放松、持之以恒、驰而不息抓落实;对已完成整改和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问题,坚持加强“回头看”,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干部教育,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不反弹、整改结果不走样。
(三)坚持长效管理,促进成果转化。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履职尽责监督、检查、督办落实,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委工作、工程管理、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做到制度执行不变形、不缩水、不走样,把此次巡察整改工作转换为促进江岸水务事业持续向好发展、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如果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7-82734720;联系地址:江岸区黄埔科技大厦A座15楼。
中共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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