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人民政府关于港渠管理保护范围划界的公示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8〕106号)文件精神及武汉市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部署,江岸区组织划定了幸福二路明渠、建设渠、岱山渠、塔子湖明渠、金潭渠5条港渠管理保护范围,并对黄孝河明渠划界成果进行了调整,现将成果公告如下:
1. 幸福二路明渠。起点为汉黄路,止点为建设渠,全长约2公里,渠道宽度18-20米。幸福二路明渠已完成综合整治工程,管理范围线按照规划、建设确定的用地红线为界(包含明渠及两侧绿化景观缓冲带)进行划定。
根据港渠划界标准及具体原则,幸福二路明渠管理保护范围为7.59公顷,管理保护范围线长度为4.21公里。
2. 建设渠。起点为幸福二路明渠,终点为黄孝河明渠,全长1.2公里,明渠宽度24-42米。建设渠已完成综合整治工程,管理范围线按照规划、建设确定的用地红线为界(包含明渠及两侧绿化景观缓冲带)进行划定。
根据港渠划界标准及具体原则,建设渠管理保护范围为7.7公顷,管理保护范围线长度为2.48公里。
3. 岱山渠。起点为岱山村,止点为建设渠,全长1.3公里,现状明渠宽度3-22米。岱山渠从起点至1+000段为自然沟渠,以现状沟渠坡顶线为界划定管理范围线,1+000至渠尾段已完成综合整治工程,按照规划、建设确定的用地红线为界(包含明渠及两侧绿化景观缓冲带)进行划定。
根据港渠划界标准及具体原则,岱山渠管理保护范围为3.03公顷,管理保护范围线长度为2.57公里。
4. 塔子湖明渠。起点为塔子湖,止点为黄孝河明渠,全长1.5公里,明渠宽度23米。塔子湖明渠已完成综合整治工程,管理范围线按照规划、建设确定的用地红线为界(包含明渠及两侧绿化景观缓冲带)进行划定。
根据港渠划界标准及具体原则,塔子湖明渠管理保护范围为4.62公顷,管理保护范围线长度为3.08公里。
5. 金潭渠。起点为和谐大道立交附近,止点为黄孝河明渠;全长1公里,明渠宽度15-30米。金潭渠已完成综合整治工程,管理范围线按照规划、建设确定的用地红线为界(包含明渠及两侧绿化景观缓冲带)进行划定。
根据港渠划界标准及具体原则,金潭渠管理保护范围为3.47公顷,管理保护范围线长度为2.05公里。
6. 黄孝河明渠。起点为后湖铁路桥,止点为府河,全长5.4公里, 明渠现状宽度35-55米。
本次黄孝河明渠划界成果调整,主要修改了黄孝河明渠止点位置,明确了黄孝河水域岸线与建设渠、后湖泵站前池、岱山渠管理边界。
附件:幸福二路明渠、建设渠、岱山渠、塔子湖明渠、金潭
渠、黄孝河止点位置划界成果示意图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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