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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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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7 15:24:00来源:江岸区统计局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专业指导下,江岸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江岸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各项要求。全面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执法检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好“五经普”工作,履行政府统计职能,坚定不移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是注重法治学习实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统计法律法规、典型违法案例、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列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广度和力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完成网上学法考试任务,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的能力。是推动领导干部学习。联合区委党校、区委组织部,举办全区统计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统计局专家讲解《统计法》和系列统计知识,切实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法治水平。

(二)领导高度重视,科学统筹谋划

一是坚定政治立场。局领导高度重视,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放在首位,从思想上行动上深刻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统计造假的严重危害性,不断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做好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工作。局党组坚持高位统筹,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局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的相关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认真研读,先后五次在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汇报相关工作,成立了江岸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三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填写《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进一步发挥法治建设牵头抓总、统筹谋划的作用。

(三)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实效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主体责任,深入贯彻依法治国工作要求,制定并落实了《2023年度武汉市江岸区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根据《江岸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扎实做好“八五”普法“后半篇文章”。紧扣“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现场宣传活动。在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发布《经济大普查 数说新时代》主题宣传微视频,不断创新统计宣传普法形式。发放《统计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统计违法警示案例汇编》等各类规范宣传材料,提升普法宣传科学性、针对性。

(四)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数据质量

1.加大统计“双随机”监督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今年共执法检查23家,未发现统计违法线索。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进一步增强执法影响力,形成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氛围。

2.落实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按照《武汉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区组织集中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综合运用自查自纠、专业核查和执法检查等方式,切实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

3.完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印发了《江岸区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各街道和相关部门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建立完善《江岸区统计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责任制》制度,进一步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制度防线。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与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组联合印发《统计工作监督协作配合暂行办法》,与区审计局联合印发《武汉市江岸区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暂行办法》,确保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各方面畅通。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深度参与法制工作,草拟、审查、修改合同文本及各类文件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积极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指导,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4.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履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并对我局重大决策内容进行记录。进一步提高本局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切实增强工作实效。

5.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工作。及时向各专业科室收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情况,每季度向市局报送相关汇总台账,切实防范和惩治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行为。

6.推行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依据统计法和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资料和信息,发布统计公报。定期向社会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利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90条。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7件,并在法定时限内按申请人要求进行了答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五)做好经普工作,夯实普查数据质量

一是高位谋划部署。扎实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经普办主任,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经济普查推进情况,组织会议研究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思想认识。邀请市统计局领导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五经普”专题辅导报告,制作编印《经济普查应知应会手册》,积极开展载体多样、形式丰富的“五经普”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深入细致督导。每周召开工作推进会就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每天通报各街道清查进度情况;建立区领导和区经普办包片包街、街道班子成员包社区的多级包保责任制,领导干部带队分片开展督导检查。区经普办制发“一街一表”重点任务清单,每周召开工作碰头会和业务交流会,及时解决清查重难点问题,确保做到应登尽登、统足统全。四是加强质量管控。建立区、街、社区和第三方人员“多级质量审核责任机制”,有序完成各类审核任务;组织开展多轮清查数据质量抽查和事中质量检查,严防漏片漏户、坐登、违规录入空壳单位等情形发生。

(六)强化“四上”培训,提升统计保障

坚持企业统计人员、部门街道人员业务培训“两个全覆盖”。定期开展“四上”企业统计年定报培训班、全区统计工作专题培训班等,对新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坚持3个月内“点对点”培训指导,在培训中加入法治专题学习,重点围绕学习贯彻《统计法》,坚持依法统计,推动高质量发展做了系统培训指导。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传达学习不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表现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危害性认识不足。二是统计法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宣传形式单一固化,特点不够突出、内容不够生动,主要针对街道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对各部门领导干部、限下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统计普法宣传还不够多。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计监督力度,提升统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夯实基层基础,着力统计基础建设。加强统计人员培训力度。依托各专业培训和年报培训,加强对统计从业人员的法治培训,提高统计队伍法治意识,提升统计队伍业务素质。

(三)强化统计监测,树牢风险防范意识。强数据质量风险防范意识,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生命线理念,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数据全程监控审核,加强统计数据日常监测和分析研究,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解读,努力提高分析研判的精准性和统计服务的针对性,为全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四)加强法治宣传,共同营造良好法治生态。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化统计普法宣传,积极推动统计普法和统计业务相结合,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深入做好“五经普+法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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