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 处罚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工商登记号/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 武汉拾光者精神卫生门诊有限责任公司未对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案。 | 岸卫传罚〔2026〕009号 | 武汉拾光者精神卫生门诊有限责任公司 | 91420102MA7MHY7934 | 罗三元 | 武汉拾光者精神卫生门诊有限责任公司未对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参照《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中“三十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序号161 | 警告 | 2026/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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