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 处罚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工商登记号/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代码 | 经营者/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 武汉市江岸区茉霓美肌脱毛中心(个体工商户)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21日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经营活动案 | 岸卫公罚〔2026〕013号 | 武汉市江岸区茉霓美肌脱毛中心(个体工商户) | 92420104MABTU59T5F | 李鑫 | 武汉市江岸区茉霓美肌脱毛中心(个体工商户)2026年5月8日至2026年5月21日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经营活动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参照《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序号188 | 警告;罚款捌佰玖拾壹圆伍角 | 202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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