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 处罚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工商登记号/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代码 | 经营者/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 武汉诠美明医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开设的武汉诠美明医医疗美容门诊部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案 | 岸卫医罚〔2026〕018号 | 武汉诠美明医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 91420102MA4KY9GR53 | 胡家胜 | 武汉诠美明医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开设的武汉诠美明医医疗美容门诊部存在:1、未执行对保管的病历定期检查与评估等质量安全管理措施的违法行为;2、门诊病历模版设置诊疗科目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准科目不一致的违法行为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参考《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中“六、《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序号37 | 警告;罚款壹万叁仟肆佰捌拾元 | 2026/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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