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 处罚文号 | 违法单位名称 | 工商登记号/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代码 | 经营者/负责人姓名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 武汉商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堤角分院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均未对患者开展血常规等临床微生物样本检测案 | 岸卫医罚〔2026〕021号 | 武汉商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堤角分院 | 91420102MA4KN6258L | 秦有喜 | 武汉商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堤角分院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均未对患者开展血常规等临床微生物样本检测 |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参照《湖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标准》中“六、《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序号37第九项 | 警告;罚款壹万叁仟肆佰捌拾元 | 2026/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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