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武汉市江岸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部门决算
2020年10月15日
第一部分武汉市江岸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武汉市江岸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武汉市江岸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2019年3月底,根据中共江岸区委、江岸区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江岸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岸发〔2019〕1号),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服务中心从原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分立,成立为区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9年全年中心无预算,相关人员及项目经费均由原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列支。
一、部门主要职能
江岸区城市大数据和网格化指挥中心为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区城市网格化管理监督大队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区信息中心职责整合,主要职责包括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全区电子政务、智慧城市、“互联网﹢”发展战略。
2、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系统及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建立区级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协调推进全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3、负责区级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技术保障;承担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全区各部门电子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开展项目的技术方案论证,指导项目实施,对项目运行情况开展效能评估。
4、负责全区电子政务网络安全的统筹协调,完善全区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管理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安全工作。
5、负责全区政务网络的统筹规划,承担区机关网络机房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全区党政机关提供计算机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投资的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维护管理。
6、推进新技术在电子政务工作中的应用,推进党政机关网上办公,负责业务指导及技术培训;承担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7、负责区级城市网格化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对系统进行信息整合、创新研发、综合运用;统筹协调本区城市网格化管理平台的各项工作。
8、负责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总调度,指挥处置涉及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的矛盾案(事)件,规范网格员上报矛盾案(事)件的标准和程序,对街道(百步亭社区)和区直各部门的处置工作进行派单调度、核查督办;对全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队伍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9、研究制定数字化城市管理部件、事件的范围、分类、立结案、处置期限等标准,通过投诉平台受理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信息,进行分派处置,监督指挥,并做好城市视频即时监控。
10、受区政府办公室委托,承担市长专线、区长专线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区政府应急和总值班工作。
11、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江岸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0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江岸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在职实有人数14人,均为事业编制。
第二部分 武汉市江岸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610.81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96.69万元,增长43.35%,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59.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36.85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610.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0.81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610.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万元,占本年支出4.08%;项目支出5,381.81万元,占本年支出95.92%。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10.8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96.69万元,增长43.35%。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59.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36.85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10.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96.69万元,增长43.35%。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59.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36.8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610.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服务支出5,548.58万元,占98.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8万元,占0.30%;卫生健康支出15.69万元,占0.28%;住房保障支出29.96万元,占0.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57.46万元,支出决算为5,610.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其中:基本支出229万元,项目支出5,381.81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城市视频监控二类点、三类点3,114.64万元,主要成效整合城市视频监控二类点、三类点统一接入平台,切实保障好在线率、视频质量合格率;网格管理监督大队1,328.16万元,主要成效保障群众投诉工作人员经费,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响应;信息化建设项目939.04万元,主要成效是网络系统及设备运行维护、街道社区网络建设及运维、民呼我应试点工作。基本支出项目229万元,主要成效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行。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2,200.24万元,支出决算为5,54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2%,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视频监控二类点、三类点费用,财政预留未列入年初预算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预算为17.3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调整,工伤报销缴存金额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支出预算为15.62万元,支出决算为15.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预算为24.25万元,支出决算为29.9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3%,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7.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江岸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江岸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5,320.26万元。组织对2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5,320.26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经费执行情况良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规定,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规范,符合拟定预算,立项的规定。通过严格执行预算,达到预期效果,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区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不包括涉密项目)。
1.信息化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18.85万元,执行数为618.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全区网络租赁、社管通及数字城管等网络系统及设备运行顺畅,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管理与资金管理。
2.网格管理监督大队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28.16万元,执行数为1,328.16万元,执行率为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群众投诉工作人员经费,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得到响应。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因工资增长,超出预算。下一步措施,增强项目经费计算精确性。
3.视频监控二类点、三类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3,114.64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按照“雪亮工程”建设标准,整合城市视频监控二类点、三类点统一接入平台,对视频监控进行更换、维护,切实保障好在线率、视频质量合格率,有效为打击违法犯罪、社会治安维护稳定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存在摄像头修理不及时问题。下一步措施,强化各点位摄像头检查与更新,确保在线率与使用率。
4.“民有所呼、我必有应”信息化服务平台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执行数为232.68万元。主要产出和效果:实现“四全”流程信息化,推动市、区、街、社区、网格五级联动,切实为街道、社区提供信息技术指导和服务,信息平台全年共有效处置A级事项49万件,B级事项9万件,C级事项20件,D级事项12件。作为全市“民呼我应”工作试点区,市委领导及市专班多次莅临指导,承办多次全市工作推进现场会,省市媒体多次宣传报道。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江岸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24万元,比2018年增加2.43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心人员增加,伙食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武汉市江岸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0.65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40.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武汉市江岸区城市大数据与网格化指挥中心无公务用车。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深化改革试点,建成统一高效的“民呼我应”信息平台。搭建“民有所呼、我必有应”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四全”流程信息化,推动市、区、街、社区、网格五级联动,切实为街道、社区提供信息技术指导和服务,信息平台全年共有效处置A级事项49万件,B级事项9万件,C级事项20件,D级事项12件。作为全市“民呼我应”工作试点区,市委领导及市专班多次莅临指导,承办多次全市工作推进现场会,省市媒体多次宣传报道。在工信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主办的“2019数字政府服务能力暨第十八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结果发布会”上,江岸区民呼我应信息服务平台荣获全国区县级“十大”优秀创新案例,2019年12月24日人民日报点赞武汉“民呼我应”体制机制改革,信息平台建设成效显著。
2.坚持服务大局,做好“迎大庆、保军运”平安稳定信息技术保障工作。一是做好军运会场馆信息技术保障。按照场馆信息化建设标准,完善网络机房基础设施的建设、网络安全设备的部署等,完成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共计1168人的信息收集、汇总、录入、证件发放及后续权限变更等工作。强化赛时保障,严格统筹管理全处102人,定时进行巡检,强化网络安全防护,两个场馆信息技术保障工作顺畅。二是聚力做好平安稳定相关保障工作。自全区9月1日正式启动“迎大庆、保军运”工作以来,共顺利保障市区平安稳定工作视频会议61次,区街视频会议43次。
3.加强统筹协调管理,全面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一是推进区级政务信息资源梳理登记,搭建江岸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组织全区开展平台操作培训,并上门服务指导,按照“一目录三清单”的规范要求进行梳理,全区42家单位共登记资源目录331个、挂接资源273个、发布服务221个、数据项2353个。二是按照“雪亮工程”要求,启动江岸区城市视频监控三类点后续更新及运维项目,搭建区级电子政务视频共享平台,在全市“雪亮工程”建设考核通报中,我区视频整合率、联通率、在线率等指标始终保持全市领先。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做好政府门户网站、OA办公平台、政务网络、政务云平台等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4.强化网络安全。一是保障政府门户网站安全。战时期间,区大数据中心坚持24小时防护值守,值班人员定期、不定期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访问、刷新检查,确保网站信息安全。二是强化政务网络安全保障。加强防火墙、入侵防护等设备管理、检查,加大漏洞扫描力度,第一时间进行修补;及时修改各个系统的登录口令,强化弱口令问题整改;强化提醒教育,引导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防政务网络安全问题。
序号 | 重要事项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情况 |
1 | 搭建“民有所呼、我必有应”信息化服务平台 | 搭建“民有所呼、我必有应”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四全”流程信息化,推动市、区、街、社区、网格五级联动,提高群众诉求办理效率。 | 已完成 |
2 | “迎大庆、保军运”平安稳定信息技术保障工作 | 强化场馆信息化建设工作,保障足球(江岸)场馆比赛顺利进行 | 已完成 |
3 | 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 推进区级政务信息资源梳理登记;江岸区城市视频监控三类点后续更新及运维项目;强化区内各系统平台技术支撑 | 顺利推进 |
4 | 强化网络安全 | 保障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网络安全 | 无网络安全事故 |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科技条件专项(项):指科学技术管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它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用于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名称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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