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江岸区人民法院由机关及6个人民法庭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人民法院总编制人数196人,其中:行政编制196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75人,其中:行政编制175人。
年末离退休人员65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61人。
二、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岸区人民法院2013年收入总计4,725.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725.38万元;支出总计4,725.3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725.38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江岸区人民法院2013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决算为4,725.38万元。
(一)基本支出2,731.67万元,主要是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及本单位日常运行所需的办公、水电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1,993.71万元,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1236.21万元,主要用于审判法庭、人民法庭管理、法庭用房维修、档案数字化工程、办公自动化设备维修及机关后勤服务等支出,有力地保障了我院审判任务的完成。
2、案件审判支出项目519.7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业务费、人民陪审员经费、法官培训费、备装购置费、法律专业图书等。2013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万余件,结案率91.72%,收结案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3、案件执行支出项目237.8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办案费、司法救助金等。2013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近千件,通过各种有效手段保证执行到位率,全年执行到位标的额5亿多元;并针对特别困难人群由于执行暂时无法到位的,也设立了专门的司法救助资金,全年救助50余人次,救助资金80余万元,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问题。
按支出功能分类:
(一)公共安全(类)。年度支出决算为4,479.65万元。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支出决算为245.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2013年度“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岸区人民法院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区法院本级。
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3.2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8万元。
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1人次。主要是到英国学习考察立法系统的监控、司法系统的监控、职业工会的监控、行政系统的内部监控四个方面,对将来我院如何加强公务员管理建设、素质教育、队伍建设和监管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1.48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费14.74万元。本年度更新执法用车 1辆,是用于刑事审判开庭提审人犯的囚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7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74万元。其中:燃料费71.32 万元;维修费93.45 万元;过桥过路费5.52万元;保险费16.25万元;主要是审判及执行办案业务用,其次少量用于一般公务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94万元,主要用于司法交流、案件研讨、外地法院协助执行等接待。我院2013年接待成都、北京等外地法院2批次,进行了家属助廉座谈会、协助执行、聘请专家对疑难案件进行研讨等会议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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