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武汉市江岸区工商业联合会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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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4 08:32:00来源:武汉市江岸区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

 

 

 

2017年度江岸区工商联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2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岸区工商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江岸区工商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江岸区工商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附件二、收入决算表(表2)

附件三、支出决算表(表3)

附件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附件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附件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附件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附件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一部分  江岸区工商联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武汉市江岸区工商业联合会是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企业的助手。其主要职能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培养拥护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队伍;参加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江岸区工商联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组成,设行政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江岸区工商联总编制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4人,工勤1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退休10人。

 


第二部分  江岸区工商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307.3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37万元,增长21.4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正常调资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07.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7.32万元,占本年收入100%。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0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28万元,占本年支出78.84%;项目支出65.04万元,占本年支出21.16%。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7.3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37万元,增长21.4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及正常调资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288.28万元支出决算为307.32 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6%。其中:基本支出242.28万元,项目支出65.04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1.非公工委党建工作经费43.23万元,主要用于区委非公工委对下属的10家非公直属企业开展党务工作和聘用10名非公党建负责人的人员经费支出;

2.工商联活动经费7.4万元,主要用于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政议政;推动经贸交流和协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建设,服务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反映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等工作;

3.日常管理运行及后勤服务经费14.3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管理运行工作等;

4.老干活动经费0.03万元,主要用于区工商联组织退休老干部开展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54.64万元,支出决算为269.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98%。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2万元,为养老保险改革新增加支出类别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7.33万元,支出决算为17.0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27%。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16.31万元,支出决算为16.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2.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2.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公用经费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江岸区工商联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江岸区工商联本级1个行政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我区完成了行政及参公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费用减少。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为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我区完成了行政及参公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费用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为预算的0%,比预算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2017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72万元,降低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16年和2017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72万元,降低10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2016年和2017年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我区完成了行政及参公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费用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江岸区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万元,2016年增加3.98万元,增长68.38%。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政府的要求,我区完成了行政及参公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其他交通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江岸区工商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岸区工商联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工商联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工商联未单独设置项及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江岸区工商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8张表格以Excel表格形式上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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