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
智能问答 长者专区 残疾人专区 无障碍繁体登录注册
热门搜索: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