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提升补贴的申领期限通常从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核发之日起开始计算,为期12个月。申领人需要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将无法享受补贴政策。
技能提升补贴是政府为了鼓励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而设立的一项补贴政策。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定期限以上,并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不同等级申领相应的技能提升补贴。
为确保到账信息准确,技能提升补贴是资金到账后申领系统才进行信息提示和短信通知。申请人反映收到通知后未查询到补贴资金到账的,大多是查询时间段有误。申请人应查询拨款当月收到短信通知日之前20日内的银行入账明细,拨款业务摘要为“技提”。如果核实银行卡号为本人银行卡号且开户银行选择正确,但资金仍未到账,可在相关平台查看申请进度。若状态为“银行发放失败”,需点击“修改银行卡号”重新输入本人对应银行的正确借记卡账号(不能是信用卡号),修改成功后补贴资金将于次月再次拨付。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失业保险缴费证明(部分地区可能要求)。
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时和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均属于企业在职参保职工,且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需要注意的是,事业单位职工、社会团体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工、国家机关合同制工人、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不在此列。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自证书核发之日(证书记载的发证日期)起12个月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