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 | 微信用户-155330579**** |
留言时间 | 2025-06-30 00:13:58 |
信件主题 | 江岸区小学入学人户合一的标准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在江岸区有一套房,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属于单独所有。 现在,我老婆和孩子户口在这个房子上,我的户口不在这个房子上。 这种情况,小孩上学是否符合江岸区上小学房户合一政策 |
回复单位 | 江岸区 |
回复时间 | 2025-06-30 10:52:37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为对口入学依据,符合入学条件的,由江岸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根据2025年江岸区小学新生入学文件精神,凡2025年5月20日前适龄儿童户籍在江岸区,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其监护人拥有房产完全产权,房产性质为住宅,将按照社区划片对口入学。 6月30日,我局通过电话027-82220407向您反馈办理结果,您已知晓办理结果。 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履行职责,做好解释工作。 经办单位:江岸区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