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岸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全区总体工作布局,形成区文明办组织协调,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不断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持续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和城区文明程度。
江岸区连续八届获评省级文明城区,现有全国文明单位8个、省级文明单位45个、市级文明单位156个、区级文明单位456个;市级文明街道16个、区级文明街道16个;市级文明社区56个、区级文明社区125个;全国文明校园2个、省级文明校园4个、市级文明校园24个、区级文明校园72个;全国文明家庭2户、省级文明家庭3户、市级文明家庭11户、区级文明家庭37户。
江岸区大力推进道德高地建设,形成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的良好社会氛围。王争艳获评全国道德模范,黄桂英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王争艳、黄桂英、蔡常春、王小玉、杨鹏获评湖北省道德模范;王争艳、黄桂英、郭珍玲、侯立新、沈晓凯、王小玉、沈胜文、蔡常春、汉铁高中新疆班、陈立昌、杨鹏等获评武汉市道德模范;黄桂英、郭珍玲、侯立新、张洁、汉铁高中新疆班、沈胜文、许奎、唐金山、王小玉、陈慧丽、吴又存、刘建华、陈立昌、蔡晓瑜、杨鹏、潘黎等获评中国好人,市级以上先进典型数量位居全市各城区前列,道德模范群星璀璨,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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