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环保局2017年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一、复审时间
1、比例内考生复审时间:
5月10日(周三)上午8:30-11:50、下午2:30—5:00。
5月11日(周四)上午8:30-11:50、下午2:30—5:00。
2、拟递补考生复审时间:
5月11日(周四)下午2:30—5:00。
重要提示:请比例内考生尽量安排在5月10日上午之前完成资格复审,以便给可能出现的补充复审资料留足时间。
二、复审地点
江岸区环保局三楼资格复审室(江岸区六合路32号)
三、参与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人员对象。
办理免笔试人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不受面试比例限制,不占用面试指标。免笔试人员也应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四、咨询电话:82722122
五、重要提示
1、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如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
2、请按第六点列举的资料目录,提前按顺序将A4复印件(各一份)装订成册(开具的书面证明均为原件)。建议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前到毕业院校开具相关证明(后附参考格式)。
3、所有送审资料的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返。请考生妥善留存,以备后续工作所需。
六、复审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二代居民身份证
4、学生证(2017年应届毕业生出具)
5、就业协议书(2016届、2017届高校毕业生出具;协议书中个人信息填写完整;未签、全套)
如属尚未初次就业的2016届高校毕业生请出具未签、全套就业协议书。
如属就业协议书已使用、已报到派遣的2016届毕业生,可不出具就业协议书;但需出具个人情况说明。
6、毕业生推荐表(2017年应届毕业生出具;信息填写完整)
7、毕业证、学位证(如暂未取得两证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请出具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书面证明。证明的具体内容及格式,参见后附附件1。)
8、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签发的报到证
凡写明“仅限2015届、2016届、2017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相应岗位报考者,需提供报到证。
①如暂未取得《报到证》的2017届高校毕业生,请出具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书面证明(参见后附附件1)。
9、凡3月中旬在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了现场报名确认且享受了免笔试或优惠加分手续的应聘人员,请提供与办理现场报名确认工作一致的所有送审资料。
10、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照片反面写明应聘岗位名称和姓名,用信封单独装袋。信封上也写明应聘岗位名称和姓名。)
12、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岗位要求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3、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标识)。
七、温馨提示
1、请考生每日密切关注“武汉.江岸”信息网的公示公告。网址链接为:
http://www.jiangan.gov.cn/。后续我局公开招聘相关工作都将在该公示公告栏及时发布。
2、请考生认真阅读本通知,务必带齐规定资料准时参加,并于5月9日(周二)晚8点前按规定格式回邮到345096597@QQ.com,邮件主题写明“应聘岗位和姓名”(以便我局工作人员汇总),邮件内容为“复审通知已收悉”,敬请配合。
附件:1、2017年应届毕业生请毕业院校开具的书面证明(参考格式)
2、2017年度江岸区环保局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
2017年5月9日
附件1:
2017年应届毕业生请毕业院校开具的书面证明(参考格式)
证 明
***同学系我校 院系 专业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省级派遣资格,可于2017年6月底前取得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及报到派遣证。
特此证明
毕业院校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
2017年度江岸区环保局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比例内) |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姓名 |
报名序号 |
笔试成绩 |
排序 |
备注 |
|
江岸区环境监测站 |
环境监测岗 |
3035 |
1 |
白泽宇 |
245882 |
77.22 |
1 |
|
|
颜子钦 |
202894 |
75.692 |
2 |
| ||||
|
王倩倩 |
219522 |
74.872 |
3 |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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