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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经信和科创局关于征集2026年第一批 “拨转股”瞪羚培育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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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4:50:00来源:江岸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局

为创新瞪羚培育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模式,聚焦“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通过拨投结合的方式,创新产学研项目多样化投入政策,加强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推动江岸科创蓬勃发展现开展江岸2026年第一批“拨转股瞪羚培育资金项目征集工作。

一、释义

本办法所称“拨转股”是指将江岸区瞪羚培育资金(以下简称“培育资金”)以拨投结合的方式支持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的新模式,前期培育资金以科技项目经费形式“投入”科技企业,并约定后续转化为股权的条件;后期当科技企业步入良性发展阶段,达到转股条件时,按照约定将投入的培育资金转化为股权,并按照“适当收益”的原则逐步退出。

支持对象

(一)在江岸区合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

(二)企业净资产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

(三)申报企业应当符合江岸区产业发展方向且成长性强,优先支持“彼岸计划”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赛道

(四)项目相关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和纠纷

(五)企业或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具有丰富的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经验和创业基本素养;

(六)申报企业信用记录良好

三、支持标准

  每择优支持20-30家瞪羚种子企业,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资金拨付前企业的实缴资本不得低于拨付总金额的50%

四、转股条件

  培育资金拨付至项目承担企业后,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认定为达到转股条件:

    1.企业获得外部投资机构投资;

    2.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且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000万元;

    3.其他达到《项目合作协议》约定的股权转化条件。

五、遴选流程

按照要件符合、优中选优、市场化决策的原则进行项目遴选,具体流程如下:形式审查专家尽职调查综合评价投资决策研究审议签订项目立项合同资金拨付。

    对于已获得省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科创平台、科创基金、研发机构等渠道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直接开展尽职调查和综合评价。

六、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646日(周)前填报《江岸区瞪羚企业项目申报书》并附上必要的支撑材料,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区经信和科创局邮箱jaqkjjjjyxk@163.com

、联系方式

   区经信和科创局数字产业科   02785320175

   附件:1.江岸区瞪羚企业项目申报书

2.承诺书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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